大连市西岗区2020年自主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了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20〕24号)、《大连市各级各类学校自主招聘高层次全日制优秀毕业生实施意见》(大人社发〔2018〕486号)的有关规定,结合疫情期间的特殊情况,决定组织区教育局所属中小学、幼儿园自主招聘教师33名,现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自主招聘共提供7个专业技术岗位,共33名教师。
二、招聘计划
详见大连市西岗区教育局2020年自主招聘教师计划(见附件1)。
三、招聘原则和范围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面试,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办法,面向符合条件的院校2019年、2020年全日制优秀毕业生自主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不限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必须是教育部直属及各省属重点(建设)师范类高等院校和市属高校的毕业生,院校名单见附件2),其中,以本科生身份报名人员必须是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奉献精神,有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其中,岗位专业条件参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与本专业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凡是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可“先上岗、再考证”,但必须在规定的1年试用期内取得教师资格,否则按相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七)已被各级机关(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录用、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的,不接受报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信息拟从2020年9月10日起通过辽宁师范大学就业创业信息网、西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dlxg.gov.cn/)、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发布(发布7个工作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22日-2020年9月24日
(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
2、报名地点:西岗区教育事业服务中心一楼(西岗区胜利路111-16号)
3、报名方式: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本人持相关材料现场报名,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
4、报名时须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并将复印件按顺序装订:
(1)《大连市西岗区2020年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A4纸下载、本人手工完整填写);
(2)本人身份证;
(3)已经取得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研究生还需要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研究生还需打印本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教师资格证,详见报名条件(六),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还需提供中国教师资格网打印教师资格证全网页截图;
(5)就业协议书(封皮需要填写完整);
(6)农村学校实习或工作证明(见附件4),详见特别提示(二);
(7)相关获奖证书。
报名采用诚信制原则,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整个招聘工作中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已与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此次不予受理报名。
(三)资格审查和综合考核
西岗区教师招聘工作小组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并通过综合考核方式按拟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在辽宁师范大学就业创业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当同一岗位符合条件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未达到规定竞争比例时,取消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通知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进行岗位调整。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以调整到符合条件要求的其他岗位。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20年9月26日8:30开始,所有参加面试人员8:30前到达面试地点。(请考生自备午餐,建议报考学前教师岗位的考生另备晚餐)。
2、面试地点:大连市第六中学(西岗区大同街140号)
3、面试要求:面试按照《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面试入围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就业协议,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人选及面试安排请关注辽宁师范大学就业创业信息网上通知。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应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素养、教学过程与方法、从教潜能、职业道德、职业精神等。其中,“英语”岗位报考人员用英语试讲。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从高到低按拟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的人选,签订就业协议并在辽宁师范大学就业创业信息网和西岗区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当面试成绩相同时,通过加试方式确定。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如果按国家有关规定及疫情变化调整宣讲、报名及面试时间或对疫情相关地区考生采取防疫措施,将另行通知,请大家留意报名网站公告。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区教育局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有效审查后,通过辽宁师范大学就业创业信息网和西岗区人民政府网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同意后,完备用人手续。
(七)服务期限
通过自主招聘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六、政策咨询和投诉举报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11-83689327
举报投诉电话:0411-39661819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七、纪律要求
报考人员违反招聘纪律,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违纪行为在聘用后查实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涉嫌违法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八、特别提示
(一)聘用后,由区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对聘用人员进行分配。
(二)辽宁省内师范类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需在考察前提供半年以上农村学校实习或工作经历证明,因受疫情和延期开学影响无法提供以上证明的,须承诺在区教育局安排下限期完成农村实习工作(大连地区农村学校指长海、瓦房店、庄河所属的农村学校)。
(三)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聘用)请留意相关网站,同时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五)本次考试关于疫情防控事项的要求:
1、考生须了解大连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最新通知要求,并按照相关要求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大连市疫情防控通知要求可关注“大连发布”微信公众号或登录大连市卫生健康委网站查询。
2、所有考生参加报名及面试须提供9月20日(含)后采样并由各级卫生健康部门网站公布的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纸质核酸检测报告和《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见附件5)。拒绝提供核酸检测报告和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的,不得进入报名现场及面试考点。
3、报名及面试当天,对进入的考生进行体温检测。所有人员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现场出示“辽事通健康通行码”,确定为绿码、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已按有关规定解除隔离或封闭(解除隔离的,须提供解除隔离证明)、经体温检测确认结果正常(体温不高于37.3℃)、核酸检测报告结果为阴性的方可进入场地。如发现体温超过37.3℃,需现场使用水银体温计进行1次体温复测。
入场时体温复测仍超过37.3°C的考生、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辽事通健康通行码”非绿码的考生,应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辽宁省内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意见,否则不得参加报名及面试。
4、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实身份信息需摘除口罩外,应全程佩戴口罩。
5、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大连市西岗区教育局2020年自主招聘教师计划.xls
2、教育部直属及各省属重点(建设)师范类高等院 校、市属高校名单.doc
大连市西岗区教育局
大连市西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