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南关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了满足教育教学需求,不断改善教师队伍结构,促进区域教育优质均衡和谐发展,南关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南关区招聘教师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制教师109人,其中中学教师38人:语文6人、数学6人、英语4人、物理5人、化学1人、生物1人、音乐1人、历史4人、政治1人、地理3人、体育5人、信息技术1人;小学教师49人:语文11人、数学9人、英语3人、音乐6人、体育12人、美术6人、阿拉伯语1人、特殊教育1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2人:铁道运输管理1人、航空服务1人;幼儿工作人员20人:副园长2人、保健医2人、幼儿教师16人。
二、聘用方式
签订教师聘用合同,合同采取两年一签的方式进行。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1.报考中学教师的考生需具有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报考岗位相应的专业和教师资格证书;
2.报考小学教师的考生需具有全日制统招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报考岗位相应的专业和教师资格证书;
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考生需具有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报考岗位相应的专业和教师资格证书(有相应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经历及实践经验,业绩突出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4.报考幼儿园教师的考生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报考岗位相应的专业和教师资格证书;副园长应具有3年以上副园长工作经验,获得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证书;保健医应具有2年以上保健医工作经验,统招全日制医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执业证书。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聘用人员管理及工资待遇
1.受聘人员由区教育局根据学校学科的实际需求情况,统一调配使用。
2.受聘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工资为3200元/月(含绩效工资)。
3.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人员,与聘用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予签订聘用合同。
五、报名要求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7月3日--2017年7月7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报名地点:南关区教育局会议室(长春市平治街545号)
所需材料: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由本人携带《长春市南关区招聘编制外聘用制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在南关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打印)、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4张,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其他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提供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证明、学历学位证明、教师资格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海外留学的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证明。
(二)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本人变更联系电话、手机停机、关机等原因无法联系本人,产生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六、招聘方式及人选确定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理论综合知识(100分)。
2.笔试成绩:将在南关区人民政府网站(www.ccng.gov.cn)通知公告栏进行发布。
3.笔试时间和地点:请应聘考生随时关注南关区人民政府网站(www.ccng.gov.cn)通知公告栏,招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笔试总成绩和招聘计划,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3(含)比例确定,1:3比例内成绩相同的,或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60分为及格线,未达到及格线者不具备录取资格。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南关区人民政府网站(www.ccng.gov.cn)通知公告栏公告为准。
(三)确定拟聘人选
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入考试总成绩,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1:1比例内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最高分确定拟聘人选。
(四)体检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则按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递补。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南关区人民政府网站(www.ccng.gov.cn)通知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本次招聘公告的发布报刊为《新文化报》。
(二)本次招聘公告的发布网站为:南关区人民政府网站(www.ccng.gov.cn)通知公告栏,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431-88958634陈老师
监督举报电话:0431-88912796李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