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教育教学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关于修订<佛山市高明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明府字〔2011〕11号)等文件精神,佛山市高明区公开招聘中级及以上职称教师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职数
本次招聘职位为中学语文、数学、英语3个学科教师各1名,属我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拟录人员由区教育局在全区中学统筹安排,并要求录用后在高明区教育系统工作满5年以上。
二、招聘条件和招聘办法
(一)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师德高尚,甘于奉献,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强烈的敬业精神、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专业扎实、业绩优良;
3.身体、心理健康;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4年10月10日之后出生);
5.本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7.具有专业对口的中学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8.具有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人员身份;
9.具有中学不同学段的经历,熟悉中考和高考,能完全胜任初中、高中毕业班教学需要,其中初高中毕业班教学经历均不少于3年;
10.符合以下条件者优先考虑:
教研论文:获省级一等奖(含)以上或发表在省级(含)以上刊物;
教研课题:主持一个及以上市级及以上重点课题并结题,且有很好的推广影响;
教学成绩:获县(区)级及以上高考教学成绩“优秀奖”;
教学竞赛:获省级优质课比赛一等奖及以上;
学科辅导:辅导学生参加全国中学生学科竞赛获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成绩。
11.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2020年佛山市高明区招聘中级及以上职称教师职位表》。
已聘用为本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二)招聘办法
本次实行现场公开招聘,经专家评审、试教后择优录用。
1.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0月27日止。
(2)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报考方式,将相关资料发至高明区教育局邮箱。邮箱地址:gmjyj@qq.com。联系人:严老师,电话:0757-88282322。
(3)报名所需资料:《2020年佛山市高明区招聘中级及以上职称教师报名表》(详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以及相关资格证书、毕业班任教经历证明,均为彩色扫描件。其中报名表上报名人员签名、报名日期均需用黑色签字笔书写。
2.专家评审和试教。
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后,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名单,并通知相关人员参加专家评审,审核不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所交材料不予退回。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
专家评审合格分数线为70分,并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试教的人员,试教合格分数线为70分。总分按专家评审成绩占50%、试教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总分合格分为70分。
三、体检和考核
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高明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统一进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由区教育局按照录用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体检和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要求执行。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录用的,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区教育局研究决定。
四、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高明区教育局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区人民政府网站、“学在高明”网站(https://www.fsgmjy.cn/)公示7个工作日。
五、办理报批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高明区教育局将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同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准。
六、聘用和待遇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后,根据专家评审、试教的综合成绩,择优聘用。成功应聘者如符合佛山市基础教育引进高层次人才资格条件的,可向佛山市基础教育引进高层次人才领导小组申请认定、评定,申请成功后可按佛教人〔2018〕7号文件精神享受相关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的报名、专家评审、试教、考核由高明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附件1:2020年佛山市高明区招聘中级及以上职称教师职位表.xls
附件2:2020年佛山市高明区招聘中级及以上职称教师报名表.doc
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