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县事业单位2020年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专业人才的公告
请考生在报名前务必阅读完本公告及其附件!
根据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定和《宜宾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江安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引才信息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128.com/)、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ksbm.yibin.gov.cn/)和江安人事考试网(www.jarsj.cn)上发布。
一、引才岗位
本次公开引才22名,其中:县食品检验检测中心1名、县基层文化旅游服务中心1名、县不动产登记中心1名、县人民医院4名、县中医医院3名、江安中学校8名、江安县职业技术学校4名,均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二、引才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引才的对象范围
此次引才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报考人员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资格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
留学回国人员须通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引进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及引才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江安县事业单位2020年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岗位情况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凡岗位所需的职称、职(执)业资格等各种证书、证明必须是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以上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引进报名的第一日。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尚处于最低服务期(含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6)现役军人;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江安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9)有违反相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6日9:00至10月31日17:00。
报名方式: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www.jarsj.cn。
(一)选择岗位。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引才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引才中限报一个岗位。
(二)填报信息和上传照片。报考者访问公告提供的报名网址按网络提示要求用本人有效身份证通过注册并登录后找到本次招聘报名页面,准确、如实填写《江安县事业单位2020年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专业人才报名信息表》的各项信息,同时上传JPG格式(50KB以下)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提交的信息,确保无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资格审查
(一)网络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初审仅审查报考者填报的报考信息是否符合岗位条件,不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现场资格复审、考察中的复核和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对照公告和所报考岗位的具体要求报考。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网络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江安县事业单位2020年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专业人才报名信息表》1份,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在引才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多岗位报考等情形,取消招聘资格。
(二)现场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公告通知,不电话通知,请考生关注报名网站或三江人才网、宜宾人事考试网,如因考生未关注上述网站公告未按时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弃权,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2.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网络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名信息表》1份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材料;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相关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在现场资格审查过程中,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其面试通知书。
五、考试
各岗位具体的考试形式详见《岗位表》。
(一)面试主要形式及范围
1.专业技能面试:非教育卫生岗位专业技能面试按照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专业技能考评,主要包括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等方面;卫生岗位主要考评医务人员应具备的诊断、治疗基本操作技能和临床急诊、急救技术的熟练掌握程度,考评医务人员的临床思维应变能力,特别是掌握的理论知识和临床实践经验相结合的思维判断能力,考评医务人员基本技能的规范化操作程度。
2.教育岗位:主要考评对教学内容的处理、课堂教学的组织、教学手段的应用,以及教态和学生学习兴趣调动的能力、教育教学思路清晰程度、教育教学基本规律、教育教学方法的应用等。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二)考试成绩
考试成绩=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步环节。
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将于面试当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面试考核工作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中国三江人才网和江安人事考试网上公告考试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引才名额,按照各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其中考试成绩相同的,则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3.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4.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5.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引才单位可根据空缺名额,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同级政府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照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考核
考核由引才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引才单位可根据空缺名额,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同级政府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照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八、公示
(一)拟聘用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或宜宾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二)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对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由各引才单位(或主管部门)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无误后,由引才单位填写审核确认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县委组织部(县人才办)、县人社局审核确认。其中,所有在编在职人员必须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60日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
(二)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凭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确认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年限。被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三)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需参加岗前培训。试用期间、试用期满以及岗前培训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资格。试用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十、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特别提示
(一)引才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中国三江人才网和江安人事考试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联系电话留错(更改)、不畅通,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公开引才招聘江安县人社部门未举办和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待遇和管理
(一)按《江安县人才引才激励政策十条》享受江安县人才引进政策。
(二)享受安家补助和岗位激励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紧缺急需专业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20万元,10年内每月享受人才岗位激励奖2000元;紧缺急需专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紧缺急需专业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8万元,10年内每月享受优秀人才岗位激励奖1000元;非紧缺急需专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5万元,10年内每月享受优秀人才岗位激励奖500元。
聘用当年,安家补助和10年岗位激励奖合并计算,一次性发放。
考核招聘到江安县人民医院、江安县中医医院的人才,另外可享受用人单位的人才政策。
(三)在江安未购房的,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
(四)配偶愿意来江安工作的,由组织、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协助解决配偶调动,协调解决落户及子女入学等问题。
(五)在江安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基本违约金5万元。未满5周年辞聘解聘调离江安县的,须承担违约责任,并退还安家补助。
十三、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中共江安县委组织部、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十四、咨询联系方式
中共江安县委组织部:杜老师,联系电话:18308111650
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杨老师,15181130183
江安县教育和体育局:陈老师,联系电话:18048769277
江安县人民医院:杨老师,联系电话:13990944127
江安县中医医院:罗老师,联系电话:15760079898
附件:江安县事业单位2020年引才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岗位情况表
中共江安县委组织部
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