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区2019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学前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海州区教育局决定为区属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教师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海州区2019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热爱并乐于从事学前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岗位表》中的招聘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2018年已招聘为海州区政府购买服务的幼儿园教师且在合同期内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根据本人的报考岗位,到相应的招聘单位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报名时间
2019年8月12~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三)报名地点
详见《海州区2019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教师招聘单位信息表》(附件3)。
海州区教育局政策咨询电话:0518-83086837。
(四)报名材料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海州区2019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教师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学历证书(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4.教师资格证书(也可提供教师资格认定部门出具的教师资格正在申请认定的受理凭证)。
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招聘部门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其中3-4项材料原件报名时暂存于招聘单位,待海州区教育局审核后统一退还。
(五)如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不足,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可选择服从调剂。如服从调剂,在《报名表》中相应栏目中注明。如招聘岗位的录用人数不足,将核减该招聘岗位。核减的招聘岗位,由区教育局统筹调剂到相关幼儿园。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各招聘单位组织。
(二)面试
1.应聘人员凭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2.面试内容:演课(含专家提问,时间为6分钟)。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4.面试时间:2019年8月17日。
5.面试地点:设在各招聘单位。
(三)面试成绩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二位小数。
面试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海州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成绩若出现并列,需进行加试。体检由海州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缺额时,则在应聘该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海州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
六、公示、管理和待遇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海州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录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录用为编外幼儿园教师,实行劳务派遣,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月薪在3000元左右(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部分),到乡镇幼儿园的,另享受乡村教师补贴。
七、其它事项
1.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电话号码畅通,时刻关注海州区人民政府网。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八、纪律监督
海州区教育局纪检办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18-83086850。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州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海州区2019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海州区2019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教师报名表.xls
附件3:海州区2019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教师招聘单位信息表.xls
海州区教育局
2018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