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昌技师学院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满足我校补充优质教师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绍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新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县教体局同意,将自主组织实施2021年校园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1年新昌技师学院计划校园公开自主招聘教师5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学历和专业要求等详见《2021年新昌技师学院校园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具体可登录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zjxc.gov.cn/)“人事信息”栏查询。
二、招聘的对象和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且符合下列要求之一,户籍不限。
1.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
2.“双一流”高校毕业生;
3. 获省级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
4.在校期间,在教育部举办的中国大学生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专业相关);
5.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
6.获得过国家、省级奖学金或学校三等及以上奖学金。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在指定高校进行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综合素质评定与现场面试,面试结束后,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1.报名
报名地点: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浙江绍兴世纪东街770号),报名时间12月3日上午9:00-12:00。具体地点另行公布。
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获奖证书、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书(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新昌技师学院校园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寸免冠近照1张到现场报名处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现场报名前报考人员可以提前与招聘学校联系,将报名表电子版发到招聘学校邮箱124265935@qq.com进行预报名,联系电话0575-86333228。报名以现场报名为准,只发电子版或投递简历没有现场报名的视作无效。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实行双人并行方式,安排初审、复审两轮。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3.综合素质评定
按招聘岗位组织综合素质评定。根据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排名情况,以不低于招聘计划数3倍(计划数3人及以上的按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4.面试
面试地点设在报名点,面试由新昌县技师学院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驻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县教体局、县人力社保局派人参与监督。历史岗位采用课堂教学技能测试形式进行,其他岗位面试方式为课堂教学技能测试(占50%)加专业技能测试(占5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人选。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人数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并列的通过加试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书。
5.体检
体检由县教体局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驻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县人力社保局派人参与监督,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6.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由县教体局组织实施,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规定执行。
7.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新昌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未能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1.考生应认真做好个人防护。
2.考生均须提前申领“健康码”,并根据学校的防疫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五、其他
1.聘用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现行规定执行。
2.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3.教师岗位报考人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允许聘用后2年内取得。聘用后2年内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4.新进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年限不满不得调县外。
5.符合条件的新进人员均享受我县相应的引进人才优惠政策。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及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
咨询电话:新昌技师学院0575-86333228。
附件1 2021年新昌技师学院校园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doc
附件3 新昌县教体系统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应聘人员综合评价表.doc
新昌技师学院
2020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