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苏州市相城区补充招聘教师简章
因工作需要,2019年相城区中小学(幼儿园)补充招聘教师50名。为加强管理,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8年7月6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已经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江苏省生源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须具有相应学位);
2.江苏省生源学前教育师范类大专毕业生(限报幼儿教师岗位);
3.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须具有相应学位),且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叶圣陶奖学金,或在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中获省级三等奖及以上,或在高校学习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学金三次,或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不受生源地限制;
4.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须具有相应学位)报考语文、数学、音乐、体育教师岗位,不受生源地限制;
5.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须具有相应学位),不受生源地限制;
6.“985工程”高校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具有相应学位),不受生源地限制。
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2018年苏州市区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按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
(三)在职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3年7月6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相城区户籍,本科及以上学历。
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报名截止时间(即2019年7月12日)。
(四)职位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6)已在本区录用的编制内、年金制教师。
二、报名程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采用网络报名+综合能力素质分析评价+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通过网络进行,应聘人员在相城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xcjyxx.com/)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
网上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9年7月6日~7月12日,开放时段为当天9:00~21:00。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
(二)综合能力素质分析评价
招聘考核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能力素质分析评价,评价主要内容为学历学位、获得的各类荣誉、实践实习经历等与岗位相适度。
2019年7月15日前,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综合能力素质分析评价。通过综合能力素质分析评价的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
(三)现场资格审核确认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9年7月17日(周三)9:00~15:00。
现场资格审核地点:相城区人力资源市场(高铁新城南天成路77号高融大厦内)。
(四)现场资格审核程序
1.应聘人员信息确认:应聘人员自行网上打印“资格审查登记表”1份,在“资格审查登记表”上相应位置粘贴一寸近期照片,并签字确认,在上述规定时间带至现场进行资格审核。
2.报名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核时,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出示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①资格审查登记表;②身份证;③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④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⑤本科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须提供);⑥普通话等级证书(或证明);⑦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⑧在校期间各类奖学金证书、荣誉证书等。
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往届毕业生须出示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①资格审查登记表;②身份证;③户籍证明(户口簿主页+个人页);④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⑤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⑥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⑦普通话等级证书;⑧教师资格证书;⑨在校期间各类奖学金证书、荣誉证书等。
在职人员须出示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①资格审查登记表;②身份证;③户籍证明(户口簿主页+个人页);④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⑤普通话等级证书;⑥教师资格证书;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时,招聘岗位代码一旦选定后,其现场资格审核、考试均在该岗位代码内进行,成绩仅在该岗位代码内有效,与其他岗位代码无关联。
2.本次招聘所需应聘材料和证件均为原件,相关复印件(一式一份)由应聘人员提前自行准备。
3.现场资格审核时需应聘人员本人到现场。如本人确有困难不能到现场的,可委托家长或亲友代办。相关材料和证书(件)须符合本《简章》的规定要求,代办的家长或亲友另须出示身份证。
4.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不得报名。
5.应聘人员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要求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1:2。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招聘岗位计划数,直至取消该岗位。
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设合格分数线:当本岗位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平均分高于或等于60分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当本岗位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平均分低于60分时,以该岗位平均分为合格分数线,但不得低于50分。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数(或核减后岗位人数),从笔试合格者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不足3倍时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
招聘考试总分(100%)=笔试(40%)+面试(60%)。
(一)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于2019年7月20日~23日期间(开放时段为当天9:00~21:00),登陆相城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xcjyxx.com/)的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笔试日期初定为2019年7月24日(周三),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专业理念、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
3.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面试
1.参加笔试的考生可从2019年7月25日(周四)起登陆相城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xcjyxx.com/)的报名系统查阅成绩。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3.招聘人数较多的岗位,按照城乡搭配的原则,将招聘学校分成若干组,由考生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笔试成绩相同者按抽签号顺序)自愿选择相应组别后,分组进行面试。
面试以模拟上课为主,采用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选的方式。音乐、体育、美术、幼教岗位增设专业技能测试。
4.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体检
在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招聘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或核减后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总分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在前;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由教育部门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相城区教育信息网公告。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五、考核和资格复核
根据拟录用人员选岗结果,各用人学校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在公示前,因考生体检、政审考核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同一组别的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六、录取
拟录用人员名单,按规定在相城区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报区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录用等相关手续。
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与用人学校签署《劳动合同》。其中,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和教师资格,否则不予录用;在职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解除与原单位人事关系。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新录用人员统一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说明
本次招聘教师实行合同聘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参加企业社会保险,实行企业年金制度(参照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标准)。在职期间薪资报酬、住房公积金等参照事业同类编制人员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规定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85181045、85182252。
九、本简章由相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85182102。
附件:2019年相城区教育局补充招聘教师岗位、人数及条件
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
2019年7月5日
岗位 代码 |
学段 |
学科 |
招聘 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开考 比例 |
教师资格证 |
备注 |
01 |
高中 |
数学 |
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数学类 |
1:2 |
数学教师资格证 |
|
02 |
高中 |
政治 |
3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政治类 |
1:2 |
政治教师资格证 |
|
03 |
高中 |
地理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地理类 |
1:2 |
地理教师资格证 |
|
04 |
高中 |
生物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生物类 |
1:2 |
生物教师资格证 |
|
05 |
中专 |
语文 |
1 |
本科及以上 |
汉语言文学类 |
1:2 |
语文教师资格证 |
|
06 |
中专 |
体育 |
1 |
本科及以上 |
体育类 |
1:2 |
体育教师资格证 |
|
07 |
初中 |
物理 |
1 |
本科及以上 |
物理类 |
1:2 |
物理教师资格证 |
|
08 |
初中 |
美术 |
1 |
本科及以上 |
美术类 |
1:2 |
美术教师资格证 |
|
09 |
中小学 |
语文 |
12 |
本科及以上 |
汉语言文学类、小学教育类 |
1:2 |
语文教师资格证 |
“小学教育”专业和具有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应聘人员,面试分组和选岗时只能选择小学教师岗位 |
10 |
中小学 |
数学 |
6 |
本科及以上 |
数学类、小学教育类 |
1:2 |
数学教师资格证 | |
11 |
中小学 |
英语 |
5 |
本科及以上 |
英语类、小学教育类 |
1:2 |
英语教师资格证 | |
12 |
小学 |
音乐 |
3 |
本科及以上 |
音乐类、艺术类 |
1:2 |
音乐教师资格证 |
|
13 |
小学 |
体育 |
5 |
本科及以上 |
体育类 |
1:2 |
体育教师资格证 |
|
14 |
小学 |
科学 |
2 |
本科及以上 |
科学、物理、化学、生物类 |
1:2 |
科学、物理、化学、生物教师资格证 |
|
15 |
幼儿园 |
幼教 |
6 |
大专及以上(大专限应届毕业生) |
学前教育 |
1:2 |
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
|
合计 |
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