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兰州市部分区属中小学2021年公开招聘公费师范生的公告
根据《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国办发〔2018〕75号)要求,兰州市决定公开招聘2021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市属学校和城关区属学校公费师范生招聘公告前期已在兰州市人社局官网发布。现将安宁区、西固区和红古区属中小学公开招聘公费师范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应、往届公费师范毕业生,以及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跨省就业的公费师范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招聘计划和岗位要求详见《兰州市部分区属中小学2021年公开招聘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需求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实践能力。
2.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4.具有教师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取得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书。
5.身体健康,具有适应教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方式
采取线上线下报名、线下集中面试的方式进行,2020年11月进行集中招聘。此次未招满的岗位,从2021年1月至6月30日,由市教育局在官方网站(http://jyj.lanzhou.gov.cn/)每月公布一次。应聘者可根据岗位条件进行报名,按招聘程序应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线上线下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任选其中一种报名方式。
1.线上报名
①报名时间及方式。采取网络(电子邮箱)报名方式进行。11月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截至2020年11月18日下午17:00,以符合规定的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②报名所需资料。应聘人员下载填写《兰州市2021年公开招聘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含个人近期证件照),《报名登记表》须处理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6M以内。应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提供的《就业推荐表》或推荐证明、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学业课程成绩单、《就业协议书》、《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等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扫描原件;往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学业课程成绩单、就业报到证、《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等招聘岗位条件所要求的相关证书扫描原件。以上资料整理压缩发送至《公告》中岗位对应邮箱(标题备注“姓名+报考岗位序号+毕业院校”)。
③其它事项。取得多学历多学位的报名人员,以所持毕业证记载专业审核。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其他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2.线下报名
①报名人员可直接到用人单位报名,或于面试当日上午9:00—11:00,在面试现场报名。面试现场报名时间截至当日上午11:00。
②报名所需资料。与线上报名所需资料一致。
(二)资格审核
由各区县教育局和各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考核。各区县教育局和各用人单位向应聘人员告知资格审核结果。
(三)面试考核
1.面试时间。2020年11月20日。
2.面试地点。兰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兰州高新技术开发区骆驼滩289号)。
3.面试内容。在市人社局指导下,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各区县教育局和各用人单位对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行面试,可采取试讲、说课、现场答辩、面对面交流等多种形式,重点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并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4.面试要求。参加面试人员于面试当日上午8:30前,持有效身份证件和报名材料原件参加面试。
(四)体检
由同级教育部门参照最新《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组织体检。体检合格者为拟聘人员。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用人单位对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等进行综合考察。并对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件资料进行复核,对2021年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及聘用
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网址兰州教育网(http://jyj.lanzhou.gov.cn/),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报兰州市人社局备案并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1.兰州市教育局具体负责本次公费师范生招聘的组织实施和工作信息发布,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应聘人员可在兰州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lanzhou.gov.cn/)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公示、通知等有关信息。
2.参加面试人员须遵守甘肃省疫情防控要求,提供以下材料方可参加面试考核:
(1)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甘肃健康码”或“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当日审领的防疫健康信息码;
(2)全程佩戴口罩,现场体温测量正常(低于37.3℃)、无咳嗽、呼吸困难等异常症状;
(3)从境外、非低风险地区、疫情重点地区来甘、返甘考生,提交由省内疾控机构或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本人签字)。
如因隐瞒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由传播严重危险而影响公共安全的后果,考生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公开招聘资格的,或故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影响聘用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4.本公告由兰州市教育局和各区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31-885542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监督电话:0931-8801413
附件:1.兰州市部分区属中小学2021年公开招聘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需求计划表.xls
2.兰州市2021年公开招聘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报名登记表.xls
兰州市教育局
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