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淄博市沂源县事业单位“名校人才特招行动”(西南站、西北站)公告
根据沂源县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沂源县事业单位“名校人才特招”(西南站、西北站)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范围、条件及组织形式
本公告招聘范围为“双一流高校I类”,允许应聘的人员范围为: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一流学科毕业生(高校及学科名单详见附件3)。
本次招聘面向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一流学科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8至2020届高校毕业生及2021届高校毕业生,采取现场面谈、集中面试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符合招聘岗位的学位、学历、专业、资格等具体要求。
4、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和身体条件,服从组织安排。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学校德智体等综合考评在良好以上。
6、年龄一般在40周岁及以下(1979年11月6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除外。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现役军人、具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情形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等条件均根据行业特点和用人单位实际制定,武汉理工大学、贵州大学站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2020年沂源县事业单位“名校人才特招”(武汉理工大学、贵州大学站)岗位一览表》(附件1-1),重庆大学、四川大学、长安大学、兰州大学、青海大学站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2020年沂源县事业单位“名校人才特招”(重庆大学、四川大学、长安大学、兰州大学、青海大学站)岗位一览表》(附件1-2)。
四、报名及面谈、面试
1、采用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面谈、现场签约、集中面试的方式进行。
2、现场报名、面谈时间及地点:
序号 |
高校名称 |
所在地市 |
具体地址 |
时间 |
1 |
武汉理工大学 |
武汉 |
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205号 (马房山校区) |
11月9日(周一)下午 |
2 |
贵州大学 |
贵阳 |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花溪大道 (花溪北校区) |
11月12日(周四)下午 |
3 |
重庆大学 |
重庆 |
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 |
11月15日(周日)下午 |
4 |
四川大学 |
成都 |
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 (望江校区) |
11月17日(周二)下午 |
5 |
长安大学 |
西安 |
西安市雁塔区二环南路中段 (校本部北院教学区) |
11月21日(周六)上午 |
6 |
兰州大学 |
兰州 |
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 (盘旋路校区) |
11月23日(周一)下午 |
7 |
青海大学 |
西宁 |
西宁市城北区宁大路251号 |
11月26日(周四)下午 |
3、需提交的纸质版材料:
(1)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21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证明考生毕业院校、学历、专业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面谈。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当场进行面谈,合格后当场签订初步就业协议书。
5、面试。所有场次面谈结束后,对签订初步就业协议书的人员进行集中面试。
五、考察和体检
面谈、面试合格的人员,对已经毕业的考生组织进行考察和体检工作,对2021届高校毕业生待考生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等资格后,方可进行考察、体检。考察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提供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公示和聘用
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沂源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事业单位凭此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事业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具有在同一单位连续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等正式手续和社保缴费证明为准)的,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咨询、监督及其他
本公告由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33-3221430
公告网址:沂源县人民政府(http://www.yiyuan.gov.cn/)
附件1-1:2020年沂源县事业单位“名校人才特招”(武汉理工大学、贵州大学站)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1-2:2020年沂源县事业单位“名校人才特招”(重庆大学、四川大学、长安大学、兰州大学、青海大学站)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2020年沂源县事业单位“名校人才特招”(西南站、西北站)报名表.doc
沂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