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都区蚕丛路小学2020年秋面向部分师范院校自主招聘优秀大学毕业生招聘公告
招聘时间:2020年12月1日8:00 招聘地点:西南大学招聘大厅报告厅二
成都市新都区蚕丛路小学校是新都区第三批现代学校制度试点的公办学校,学校坐落在新都区大丰街道蚕丛路488号,地处成都三、四环路之间,北星大道(成都方向)右侧约300米,离成都市地铁5号线站点约400米,属于成都中心城区高品质学校。占地63亩,现有38个教学班,107名专任教师。
学校坚持以“过一种幸福完整的教育生活”的新教育思想,着力“培养身心强健和谐幸福的现代小公民”;学校坚持治理机制现代化、课程育人特色化、教育评价多元化,着力培育具有生命质感、追求幸福生活的小学生,造福当地居民家庭,助力区域经济文化发展,实现教育创新。
学校教师采用全员招聘合同制,按岗定酬、多劳多得、优质优酬。待遇不低于同地同级公办教师,参照公办教师的标准购买六险一金。
特别提供
★ 实现教育理想和专业发展的成长平台;
★ 合作、创造、支持、友爱的环境;
★ 高于同城同类同级岗位公办教师的薪酬;
★ 安心单身宿舍(内设空调、独立卫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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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主招聘名额
面向四川师范大学等四所高校现场自主招聘2020年应届优秀毕业生13名(语文5人、数学4人、英语2人、音乐1人、美术1人)。
名额指标根据高校毕业生情况可作灵活调整,总额不超过13名。空缺指标将用于面向社会自主招聘教师。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且2021年毕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优秀毕业生。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有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学识水平,能熟练使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教学,业务能力强;
(3)年龄要求。大学本科毕业生: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6)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
(7)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自主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在招聘院校公布考聘名额、岗位和考聘办法。
(二)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网上报名需将《应聘资格审查表》提交到成都市新都区蚕丛路小学指定邮箱1753417332@qq.com,报名截止时间(以到高校时间为准)。
应聘者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者应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学校印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每学期的成绩单影印件电子文档。
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应聘者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自主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应聘者应在报名结束前及时打印报名表、就业推荐表、每学期的成绩单,逾期未打印者,后果自负。
(三)宣讲。由自主招聘考核小组在高校现场介绍用人单位情况。
(四)材料审查和初试。主要审核应聘者是否符合基本条件,并根据应聘者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学习成绩情况进行初筛,初筛合格者进入笔试。
宣讲结束后,应聘者应提交报名表、就业推荐表、每学期的成绩单以及自荐材料,交现场考核领导小组现场审查初试。
(五)考试。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占总成绩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分试讲和答辩。试讲占面试成绩的80%,答辩占面试成绩的20%。
笔试满分为100分,由考核小组当场命题;面试满分为100分,由考核小组对应聘者进行举止仪容仪表、专业素养及能力和基本素质等方面的面试考核评分,面试评分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
(六)招聘考核小组根据考试结果,按同一岗位所有应聘者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
(七)拟聘用人员备案。学校对考核小组签定意向性协议的拟聘用人员情况进行汇总后,报相关部门备案。
(八)体检。
1、体检由成都市新都区蚕丛路小学牵头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2、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以上的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聘用。
3、未按要求参加和完成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九)考察。体检合格者由成都市新都区蚕丛路小学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十)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聘用资格。
(十一)跟岗实习。2021年4月—6月,通过选聘程序聘用到学校的人员到指定学校跟岗学习。跟岗实习的考核成绩作为是否聘用和岗位竞聘的重要依据。无故不参加跟岗实习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十二)聘用。对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学校办理聘用等手续。
四、聘用后的待遇
(一)被聘用的人员为成都市新都区蚕丛路小学校的在岗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按《成都市新都区蚕丛路小学校薪酬管理制度(试行)》执行。
(二)凡被聘用的人员,按国家规定确定为试用期。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合同期至少三年(含试用期)。
(三)凡被聘用的人员,按照“校聘校管”纳入学校人事管理。
(四)凡被聘用的人员务必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逾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工作日程安排
四川师范大学(龙舟路) 月日(待定)
成都大学(龙泉) 月日(待定)
陕西师范大学(西安) 月日(待定)
西南大学(重庆) 月日(待定)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市) 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