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面向毕业生
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惠州市县(区)公办学校教师招聘考试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为满足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优化专业学科人才结构,促进教育优质发展,惠州市惠阳区决定面向全国招聘一批高素质教育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简介
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地处珠江三角洲东部,毗邻香港,西靠深圳、东莞,南临大亚湾,是“深莞惠1小时经济圈”的枢纽中心。辖区面积915.6平方公里,常住人口61.83万人。惠阳历史悠久、人杰地灵,是著名历史人物邓承修、邓仲元、叶挺的故乡,是光荣的革命老区。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城市、全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先进区、全国科普示范区,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区和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等称号。
惠阳区按照建设国内一流城市工作部署,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大发展机遇,坚持新发展理念,统筹产城村人融合发展,打造“智造高地·活力惠阳”,努力为惠州打造成为珠江东岸新增长极、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重要地区和国内一流城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惠阳区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深入开展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事业取得显著成就,教育教学质量位居全市前茅。惠阳教育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立德树人为导向,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持续推动惠阳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招聘职位
招聘教师100名(具体岗位和人数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
2021年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
(一)普通类硕士研究生,本科段须为师范类毕业;
(二)教育教学类专业硕士研究生,本科段须为本科;
(三)2021年应届本科学历师范类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爱心;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招聘岗位的工作;
(四)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学科专业对口,具有相应层次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不含合格证,高层次教师资格证可应聘低层次对应学科,下同);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惠阳区在职在编教师;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近五年内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及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到法定退休年龄,工龄不足10年或社保缴费年限不足10年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及预审
(一)报名方式与预审
本次招聘接受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考生扫二维码(在附件6中查找)进入“惠阳区教师招聘系统”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提交相关信息后,将由专家组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情况进行网上预审,择优确定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通过网上预审的考生,自行登录招聘系统打印预审通过通知书,凭身份证、预审通过通知书及报名表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须本人参加。网上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5日12:00时止。未通过网上预审的考生,建议不要前往资格审核现场。
2.资格审核及面试时间地点
(1)现场资格审核:2020年12月13日上午9点至下午5点(地点:华南师范大学);
(2)面试:2020年12月14日上午9点开始(地点:华南师范大学);
(3)体检及签约:2020年12月15日开始(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以上三项工作具体时间与地点以最终确定为准。
为提高现场资格审核及确认效率,建议通过“惠阳区教师招聘系统”网上报名。
以上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二)现场资格审查
考生在报名时须提供相关材料。招聘单位组织专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结合岗位特点,通过查阅简历、面谈等办法进行预评分。各岗位从预评分7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1:5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若某岗位报考者经现场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数少于上述比例的人数,则以实际符合条件人员为面试人选。取得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等9所全日制师范类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占其他考生按比例入围面试者名额。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宜于资格审查当日22:00后在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请密切关注惠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频道或人社局频道。
六、资格审查需提交材料
(一)资格审查需提交材料
1.填写好的《提交材料目录表》、《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招聘教师报名表》(A4纸双面打印);
2.第二代身份证、大一寸免冠同底近期彩照3张;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各学年各学科完整成绩单(专业名称后面注明师范方向的可不提供);
4.与报考职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5.符合职位报考条件尚未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2021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不含择业期内毕业生),可凭就业推荐表、各学年各学科完整成绩单,按“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有关政策规定先报名,同时考生须就考取教师资格证问题提交承诺书,约定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资格种类的教师资格证;对未按规定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7.获奖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都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经验证后,除指定需提供的原件材料外,其他证件材料的原件退回本人。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请考生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照岗位招聘条件进行报考。全程严格审查应聘人员资格,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或存在弄虚作假问题的,一经查实,即时取消应聘资格;
2. 报考人员须本人按时到达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
3.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根据国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年龄、服务期等计算,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均为公告之日止;
5.2021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择业期内毕业生)须于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公告之日前取得。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公告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七、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基本程序
现场报名(网上报名)→审核资料(预审)→面谈→面试(结构化面试)→公布面试成绩→选岗→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等手续。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时间为15分钟,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面试的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2.面试流程:签到→抽签→候考→面试→候分→领取成绩单→离开考场。
3.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请考生报名后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及时顺利收到相关通知。
4.面试实行现场评分、现场发放成绩单的方式进行,面试过程由惠阳区纪委监委等部门工作人员现场监督,并全程录像。
5.考试结束后,考试成绩按规定在惠阳区政府网站中的区人社局和区教育局公告栏上予以公告。
(三)选岗
根据考生报考同一岗位代码中的面试成绩进行选岗,按面试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选岗,直至同一岗位代码的岗位选完为止。如办理聘用手续前,有考生提出放弃聘用资格,将统一组织符合递补的考生进行选岗。
(四)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职位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须在规定时间统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因签约需要,请应届毕业生参加体检前提交《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六)拟聘用公示
通过面试及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惠阳区政府网站中的区人社局和区教育局公告栏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无特殊情况者,确定为聘用对象的考生须按录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调配或调动手续,并签订《广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范本见粤人社发〔2009〕58号),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其聘用资格自动取消。如有特殊情况需延期办理的,需书面请求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延期。
八、聘用待遇及相关规定
(一)被聘用的教师必须与区教育局签订从教协议书,否则不予聘用。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取消录用资格,由此造成招聘岗位缺额,可在同岗位中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由招聘组织单位研究决定。被聘用人员须服从教育局的统一调配,自办理人事关系起须在受聘单位服务满5年以上。进入面试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须保证若被录用按时报到,按要求履行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承诺,违背承诺的记录在案,3年内不得报考我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拟聘用人员,内地院校毕业生报到时须提供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留学归国人员报到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新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一律按学校岗位设置所规定的要求,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安排岗位等级。经批准聘用的新教师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我区公办学校教师的同等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获聘人员符合《惠阳区人才引进培养实施方案》规定的,可按我区《关于做好高学历高职称专业人才生活补贴和住房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申领生活补贴、住房补贴。
(四)考生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中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考察不合格、未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等被取消录用资格或者考生放弃录用的,可依次递补进入体检。是否递补,由招聘组织单位研究决定。
九、咨询方式
(一)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咨询电话:区教育局0752-3826331。
(三)注意事项: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及岗位表等资料,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咨询服务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十、防疫注意事项
考生进入现场资格审核、面谈、面试、签约等环节,均需做好防疫工作。
(一)考生须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健康申报,每日进行健康监测,打印并如实填写《惠阳区公开招聘教师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5 );面试当天须生成绿色行程卡(生成流程:进入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在“国务院客户端”搜索“疫情防控行程证明”—选择“疫情防控行程卡”—通过验证获取行程卡)、健康码(根据考点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生成)。
(二)考生进入考点现场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健康码、绿色行程卡、经考生本人签名的《承诺书》并配合检测体温。健康码、绿色行程卡无异常,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现场。
(三)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特别是目前尚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考点当地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
考前14天内出现过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可疑症状、有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健康信息码异常的考生,进入考场当天还须提供考前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能提供相关证明的,不得进入考场。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1.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的考生;
2.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
3.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考生;
4.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的考生;
5.面试当天健康码异常或体温≥37.3℃的考生。
(五)考生应准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或考官要求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六)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根据广东省和考点当地当时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惠州市惠阳区教育局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程序内容等事项进行调整。
十一、纪律监督
招考过程由惠阳区纪委监委派员全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区教育局 0752-3826566;区人社局 0752-3768936。
十二、惠阳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惠州市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惠州市惠阳区教育局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