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济南市历城区教育体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历城区教育体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市)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96号)以及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5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中小学及职业学校教师岗位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幼儿教师岗位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现场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具体要求详见《2020年历城区教育体育系统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2月15日以后出生)。
(四)根据人社部、教育部等7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要求,对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实行“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即招聘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除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之外的其他应聘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且资格证书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
(五)普通话标准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语文教师岗位要求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
(六)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专业工作经历。
(七)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被用人单位聘用人员报名时必须征得现聘用单位同意(同意应聘证明的模板见附件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应聘;现役军人不得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104名事业编制教师,15名人员控制总量幼儿教师、5名人员控制总量职业学校教师,由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统一招聘。
招聘岗位设A、B两类。在符合报名基本条件的基础上,B类岗位要求2018年9月至2020年7月两学年一直从事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工作。具体要求详见《2020年历城区教育体育系统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5日9:00—12月16日17:00
查询时间:2020年12月15日11:00—12月17日15:00
缴费时间:2020年12月17日19:00—12月19日24:00
(一)个人报名
报名人员登录历城区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栏(http://www.licheng.gov.cn/col/col11990/index.html)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
(二)资格初审
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次招聘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网上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三)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2020年12月17日19:00—12月19日24:00登录历城区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栏(http://www.licheng.gov.cn/col/col11990/index.html)进行网上缴费,每人40元,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缴费成功人员于2020年12月23日9:00至12月26日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资格复审、面试时使用)。
后续环节的考试费不实行网上缴费,按照历城区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栏(http://www.licheng.gov.cn/col/col11990/index.html)发布的通知及时现场缴纳。拟享受减免考试费的应聘人员,在初审通过后办理减免手续,具体要求见附件2中第14条。
(四)岗位调整、核减、取消
报名结束后,将对审查通过人数进行统计,各岗位报名人数须达到岗位开考规定的1:3比例,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按以下原则进行调整:①核减或取消的A类岗位招聘计划,调整至同学科A类岗位计划中,小学语文岗位招聘计划调整至小学语文一组。②核减或取消的B类岗位招聘计划,调整至同学科岗位的A类岗位计划的对应组别中,小学语文岗位招聘计划调整至小学语文一组。③核减或取消的初中体育教师岗位招聘计划调整至小学体育A类岗位。④核减或取消的幼儿教师岗位招聘计划均调整至历城区凤凰路幼儿园幼教集团A类岗位。⑤没有同学科岗位的招聘计划按规定予以核减或取消。
因招聘计划取消造成相应考生无法报考的,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的机会。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所有岗位均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法。有关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务必详细阅读《历城区教育体育系统招聘教师应聘须知》(附件2)中的相关内容。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中小学教师、职业学校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和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相关知识)两部分,分别约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幼儿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和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学前教育常识等相关知识)两部分,分别约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初定为2020年12月26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确定面试人选: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中,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若达不到规定比例,按笔试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在历城区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栏(/col/col11990/index.html)公布。
(二)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报、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按应聘岗位的要求和条件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审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按如下排号顺序装订,其中《报名表》和《同意应聘及工作经历证明》直接装订原件。
需要提交的材料有:①《报名表》(报名系统直接打印,本人签字确认);②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③学历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语文教师岗位要求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⑤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但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考生,须出具上岗1年内考取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个人承诺。⑥留学回国人员需同时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⑦被用人单位聘(录)用人员报名时必须征得现聘(录)用单位同意,并提交现聘(录)用单位盖章的《同意应聘及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应聘者本人自行处理与现聘(录)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事宜;⑧B类岗位报名人员,还需提交现任教学校(不含培训机构)或人力资源公司的聘用(劳动)合同(合同期限截至2020年7月31日时满两学年)、缴纳养老保险证明(交保单位限定为聘用(劳动)合同的签订单位)、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学段学科任教工作年限证明,劳务派遣人员须提供现任教学校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的派遣协议,材料的时段必须一致。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交《见习期满转正定级表》。
审查合格通过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人。
(三)面试
考生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根据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不同的面试方法:音乐、美术、体育、幼儿教师、职业学校音乐和计算机教师等岗位采取技能面试和试讲的方法;语文、数学、英语、思政、地理、职业学校数学教师等岗位采取试讲的方法。技能面试、试讲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1.音乐、美术、体育、幼儿教师、职业学校音乐和计算机教师等岗位先进行技能面试再进行试讲,面试程序、要求等具体事宜见面试通知书。
2.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
面试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的办法,计算出应聘者的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成绩现场公布。考试设置监督席,社会监督员全程监督。试讲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纳入考察体检范围。
五、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在面试全部结束后的第三个工作日下午14:00以后,应聘者本人登录历城区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栏(/col/col11990/index.html)自行查询面试成绩以及是否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音乐、美术、体育、幼儿教师、职业学校音乐和计算机教师等岗位按照笔试占30%、技能面试占30%、试讲占40%的比例,语文、数学、英语、思政、地理、职业学校数学教师等学科岗位按照笔试占40%、试讲占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不高于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按试讲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如果试讲成绩也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重新组织试讲。
六、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根据有关规定,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对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工作。
(一)考察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招聘单位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
(二)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除特殊情况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体检结果无效,并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因应聘人员本人与现聘用单位处理解除聘用关系等问题造成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考察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弃权、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相关手续、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可从本招聘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中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按照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的办法进行。
七、选择工作单位
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本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工作单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按试讲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如果试讲成绩也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重新组织试讲。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与工作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聘用
在历城区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栏(/col/col11990/index.html)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历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应聘人员须在聘用单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五年,违约者承担聘用合同中约定的责任。
对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照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的办法进行递补。
九、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实行政务公开,及时公布进展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组织人事科
招聘咨询电话:0531-58768716(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十一、其他
1.有关重大事项均在历城区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栏(/col/col11990/index.html)公布,应聘人员须及时查看,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2.应聘人员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如更换手机号码请及时致电招聘咨询电话更新登记。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
附件1:2020年历城区教育体育系统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pdf
附件4:疫情防控考生承诺书(考试入场时提交个人签字纸质版1份).docx
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