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由布拖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县教科局配合。具体事宜详见布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面试公告。
1.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含加分)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面试开考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总成绩(含加分)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实际参考达不到面试资格复审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的有效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面试入围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将发给《面试通知书》。
(1)未毕业的考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证明(注明姓名、毕业时间、毕业学历、专业等必要信息)、《成绩单》、《身份证》、户口簿、笔试准考证、报名信息表、教师资格证(或已通过认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2)已毕业的考生需提供:《毕业证》、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所报考岗位专业与教师资格证上登记的专业需一致)、《身份证》、户口簿、笔试准考证、报名信息表。
⑶曾经在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就业后辞职的考生,还必须现场出具原工作单位主管部门下发的书面辞职文件(或解聘文件),时间为2018年3月12日之前。
以上证件审原件收复印件。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
2002年以后毕业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提供证明材料不齐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和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和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面试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4.面试内容。
所报岗位相关知识,以说课或试讲为主, 满分为100分。
5.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面试工作结束后,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公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及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若最后一名考生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总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若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则以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仍然相同,则加试专业科目笔试。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三)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因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予递补。
六、考核
由布拖县人社局、布拖县教科局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布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的应聘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并办理聘用手续。选岗聘用通知公布后,选岗当日不参加者取消其选岗聘用资格;选岗聘用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以上原因造成的缺额均不予递补。
本次招聘的事业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聘用单位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其聘用资格。
招聘人员办理聘用时,须签订《聘用合同》,在初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方能调离(借走)或申请辞聘。对违反《聘用合同》规定的人员须缴纳违约金(具体金额在聘用合同中进行约定)。
九、成绩及有关招聘信息公布方式
公告发布、补充公告、调整公告、成绩排名、资格复审、面试、考试总成绩、体检等都在布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发布、公示、通知。报考者应及时、主动地到布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了解招聘信息及招聘进程或向布拖县人社局咨询,因未按公告规定的时间查询相关招聘信息造成损失的,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十、纪律与监督
在公开招聘工作中,确保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由布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布拖县教科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布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8531911
布拖县教育和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 0834-8532513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凉山州人事考试中心: 0834-2194699 0834-2193262
监督电话:
布拖县纪委监察委 0834-8531143
相关事项提示:
1.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2. 应聘人员留下的联系电话或其它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且随时保持畅通,若因应聘人员所留联系电话或其它联系方式无法联系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布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布拖县教育和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