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市引进高中教师公告
为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大力引进优秀人才,缓解嫩江高中急需紧缺教师的状况,经嫩江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依据《嫩江市人才引进办法》(嫩市发【2020】4号)规定,决定为嫩江市高级中学引进教师。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嫩江市高级中学隶属于嫩江市教育局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负责实施高中阶段教育和实行高中学历教育。
二、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教师20名(详见附件1)。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教育事业。
3、专业知识扎实,综合素质好,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有传染病或精神疾病者不得报考。
4、在近三年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过程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二)岗位条件
1、引进对象为本科一批次(含提前批次)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第一学历为本科二批次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2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博士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
3、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
四、引进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引进人才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和组织考察的方式引进,引进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有效,额满为止。
五、引进程序
1、发布公告。引进公告通过嫩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嫩江智慧党建微信公众号、嫩江电视台对外发布公告。
2、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4日上午8:30-11:00。
2、报名地点:哈尔滨师范大学崇师楼D区1楼宣讲3厅。
3、报名电话:孙老师17204568110王老师13845624777。
应聘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注:非哈师在校大学生必须携带面试当天前7日内核酸检测报告。
(1)嫩江市引进高中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校鲜章的在校期间表现证明及就业推荐表(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1年8月31号之前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提供报到证、毕业证;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近期2寸免冠彩色同版照片3张。
3、资格审查。市委组织部会同人社部门组织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4、面试。面试采取说课或讲课的方式进行,说课或讲课内容为考生应聘岗位所使用的现行教材内容。
5、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缺检者取消引进资格,体检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由本人承担。
6、组织考察。市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及用人单位对面试合格的人员进行组织考察和政审。
7、公示录用。通过面试、组织考察、体检确定拟引进人选,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嫩江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管理权限,由人社部门、编制部门为其办理工作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引进人才实行六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工资待遇与正式职工相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兑现相关优惠待遇。
六、优惠政策
凡引进人才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引进人员由学校提供婚前每月300元生活补贴,非嫩江籍且本市内无住房者免费入住“人才公寓”,婚前无偿使用,若“人才公寓”入住满额,则按每月500元给与租房补贴。同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30万元补贴;全日制双一流院校硕士研究生给予20万元补贴。凡引进人才服务期限不低于五年,引进人才的年度综合考核结果为合格的,补贴在最低服务期限五年内平均发放。
七、工作机构
成立嫩江市引进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引进工作进行指导、监督以及各环节的组织实施。
八、纪律监督
在嫩江市引进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同时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对引进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对弄虚造假、违规作弊的引进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引进资格。
嫩江市引进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