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杭州市富阳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同意,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 〔2014〕380号)等文件精神,决定面向2021届本科及以上优秀毕业生招聘中小学新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预告如下:
一、 招 聘 岗 位
学校 |
招聘数 |
备注 |
杭州市富阳区江南中学 (高中) |
10人 |
语文1人、数学2人、英语1人、化学1人、政治2人、心理1人、通用技术1人、体育1人(健美操方向) |
杭州银湖实验中学 (初中) |
3人 |
语文1人,数学1人,英语1人 |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以下三类2021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须在2021年 7月31日前毕业且获得全日制学历学位):
1.研究生
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户籍不限。
2.本科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全日制全国“双一流”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户籍不限。
(2)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浙江户籍。
(3)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或职业能力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户籍不限。
(4)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及以上荣誉称号,或获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两次及以上(面向全体学生的奖学金项目),或综合成绩排名在学校前30%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户籍不限。
3.免费师范生
浙江户籍(生源)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1届免费师范毕业生。
三、招 聘 条 件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各项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刑事、党纪、政纪、校纪处分。
3.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师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爱心和教育情怀。
4.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按学历专业或教师资格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学科报考对应的学科。
其他具体专业条件资格审查,参照 《2020年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相关规定。
四、招 聘 方 式
由杭州市富阳区教育局组织人员赴高校开展现场宣讲、招聘会,进行现场报名、集中面试。
面试地点 |
时 间 |
浙江师范大学国际交流中心 |
12月13日(上午9:00开始) |
五、招 聘 程 序
考生到高校招聘会参加宣讲,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各岗位面试人数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一)现场报名
1.请有意向参加招聘会的考生于12月13日上午9:00到浙师大国际交流中心现场报名。
符合招聘范围,满足报名条件,并且通过学校初审的考生,在接到招聘单位的面试通知后,须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2.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表(现场填写)一份。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4)户口本复印件(核对原件;户口不限的岗位,可不提供;外地考生可只提供复印件)。
(5)《就业推荐表》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
(6)师范生提供毕业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出具的师范类证明原件;委培生应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
(7)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荣誉证书、成绩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面 试
1.参加面试考核人员按报名岗位凭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面试采用试讲、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等形式进行。
试讲指讲课教师模拟上课的情景,考生把考官当作“临时学生”,但不互动、不回答问题,考生自问自答,不使用电教设备,只使用粉笔、黑板和肢体动作等;
结构化面试指考生现场回答专业知识及教育教学实践的相关问题。专业技能测试指体育等岗位的专业素养和特长展示等。
2.面试流程为:准备40分钟,面试12分钟。体育、心理等岗位面试流程和时间可以现场另行通知。体育学科特长展示所需用品自带。
3. 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 面试考核结束后,在面试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
(三)签约
招聘单位通知拟聘人员到现场签约,双方签订《杭州市富阳区2020年下半年面向2021届优秀毕业生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教师聘用意向书》。没按规定时间签订协议的,视作放弃。
六、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1. 签订协议人员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体检由杭州市富阳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若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再安排人员替补。
2.体检后,参照《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 〔2014〕380号)要求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聘用资格后,不再安排人员替补。
3. 考察合格,经公示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于2021年7月底办理录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4. 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应届毕业生聘用时未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师范类毕业生聘用时未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或适用的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应的普通话证书),取消聘用资格。符合报名条件的非师范类毕业生聘用后两年内(2023年7月底前)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或适用的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应的普通话证书),未取得相应证书的不再续聘。
七、其 他 事 项
1.在本次教师招聘过程中,采取回避制度。凡有子女或主要亲属参加本次招聘的,一律不得参加本次招聘工作。
2.在本次教师招聘过程中如发现考试作弊,提供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报考资格,且三年内不得报考我区教师招聘岗位。
3.疫情防控要求: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本次招聘的考生凭“绿码”同时扫码查询近14天行程参加招聘考试。“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并且近14天没有去过疫情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参加报名与面试。
查询近14天行程,请扫以下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