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教育局赴辽宁师范大学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要求,铁岭市教育局决定于2020年12月21日—23日组织市直部分中小学校到辽宁师范大学进行专场招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23名铁岭市直中小学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高等院校、辽宁省属重点(建设)师范类高等院校2021届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招聘地点
辽宁师范大学
四、报名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缺一不可):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热爱教育事业,自愿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5.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并能够按期到市教育局报到。
6.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并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7.以研究生身份应聘的,本科阶段须为全日制师范类,并且研究生阶段与本科阶段方向一致。
注:定向(定向辽宁除外)、委培及在职人员,不在招聘之列。
五、招聘办法
招聘包括网上报名、确认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签约等环节。
(一)网上报名
即日起—19日12时,应聘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报名信息,明确应聘的岗位,以“姓名+岗位”命名文档,并发送至报名邮箱。网上报名后会收到微信二维码的邮件回复,请扫码进群,后续招聘事宜将在微信群中发布,请关注微信通知。
报名邮箱:tlsjyjjszp@163.com
咨询电话:18141000573(邱老师)
(二)确认报名
报名截止后,将在微信群中公布各招聘岗位初步报名情况,报名考生结合初步报名情况,可重新调整一次报考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视为报考原岗位。
(三)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时间:12月21日—22日,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请关注网站公告及微信群。考生凭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入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考试以先笔试后面试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成绩各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30%和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1.笔试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笔试主要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等,满分100分。考生须准备0.5mm黑色中性笔、2B铅笔、橡皮等考试用品。
2.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按岗位计划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前,在辽宁师范大学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本人学生证;
(3)个人简历(需提供应聘者自然情况、个人荣誉和社会实践经验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定向辽宁就业的须提供入学时签订的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
(4)加盖院系公章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证明》一份;
(5)加盖院系公章的成绩单;
(6)《报名登记表》(附件2,正反面打印,照片处插入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电子版,本人签字处必须手签);
(7)2021年应届研究生提供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以上材料除身份证、学生证、定向协议原件返还外,其余概不返还。
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采取模拟上课与提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材为人教版相应学段学科第一册,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2分钟(模拟上课8钟,自我介绍2分钟,考官提问及考生作答2分钟,问题以学生的学习经历、专业知识、职业规划、是否服从统筹安排等内容为主),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所取平均分。面试成绩为100分,未达到60分者无录取资格。
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式。考试综合成绩=笔试×30%+面试×70%。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签约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签约。签约时,如有考生弃权可按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无人报考或考生放弃签约且无人递补的招聘单位,可在相同学科内,面向经过面试、笔试后未能进入签约范围的考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通过洽谈的方式签约。签约时,应聘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
六、注意事项
1.招聘各环节的通知将在辽宁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和微信群中公布,请应聘考生及时关注并按通知要求参加各招聘环节;招聘期间,请考生确保通讯畅通;因考生原因未能如期参加考试各环节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2.考生要诚信报考,对在报名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经查实后,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特别提醒:对于未在面试名单公布后第一时间报备弃权或无理由拒不参加面试的考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在招聘工作结束后,汇总相关考生信息并反馈至考生所在院系。
3.已签约的考生须在2021年9月1日前报到并参加体检。签约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的毕业生,到市直属学校报到,并参加市里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与签约学生签订聘用合同书,办理入编手续。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考生报到时,须出具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如考生报到时未能取得上述证件,则视为考生违约,违约考生需承担违约责任。
5.考生在签约后至报到前,因违法违纪等受到行政处罚或学校处分,视为考生违约。
七、疫情防控工作
1.入校人员遵照辽宁师范大学疫情防控要求,凡在招聘期间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考生,按大连市有关疫情防控规定进行处理。
2.考生须持本人健康通行码,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招聘现场。
3.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或面试环节考官要求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4.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招聘期间监督电话:18841010101
附件3:教育部直属及辽宁省属重点(建设)师范类高等院校名单.doc
铁岭市教育局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