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区2021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重庆市北碚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3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5年1月4日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人员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应当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且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就读的,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8月修订版)》(附件2)、《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附件3)(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核。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管理9级以上,均含管理9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招聘岗位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条件的,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符合其他招聘条件但暂不具备教师资格的2020届、2021届高校毕业生,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其被用人单位聘用后,在取得职业资格之前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在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21年1月4日9:00至1月6日17:00期间,登录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beibei.gov.cn/)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做好报名关键信息记录。主管部门将在后续资格复审环节进行审查,凡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注:报考人员须完整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考申请待审(以报名系统为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2.初审报考资格。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上填报的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2天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网上报名2天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在2021年1月8日17:00以前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如对资格审查结果有疑问,可咨询招聘部门或单位)。
4.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2021年1月10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人民币50元/科)确认参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确认。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5.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至2:1(四舍五入处理),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由主管部门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6.打印准考证。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了报名考务费的,于2021年1月13日9:00起至1月15日24:00登录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beibei.gov.cn/)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面试项目包括专业技能测试(试讲)及综合面试(结构化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项目详见附件1。在笔试和面试中缺考任一科目项目均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报考人员应在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所有招聘环节做好个人防护,按规定佩戴口罩,自觉服从招聘(考试)组织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国内低风险地区参加招聘活动的,应出具健康码(行程卡);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请按规定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所有境外归国人员,请按规定提供14天隔离解除证明。
(一)笔试
笔试大纲参照《重庆市2020年公开招(选)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大纲》(2020年6月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内容执行,均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公共科目笔试分值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专业科目笔试分值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心理学和教学设计等。
笔试考试时间暂定在2021年1月16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根据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试讲+结构化面试)环节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试讲+结构化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
若因应聘人弃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后续环节竞争比例达不到预定比例的,可逐一下调比例至可执行的最大竞争比例(最低应不低于2:1)继续执行后续环节;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竞争比例不低于2:1(四舍五入),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后、面试开展前进行,针对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开展,在面试人员名单公示期间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信息将在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beibei.gov.cn/)上公布,请及时关注。
进入公示的面试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考生报名信息表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详见附件4),接受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必须本人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委托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
(三)面试
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公示及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beibei.gov.cn/)发布,请及时关注。
面试(试讲+结构化面试):凡进入面试的人员均参加试讲和结构化面试,且试讲和结构化面试连贯进行,时间共15分钟。其中试讲根据报考学科,按指定教学内容,现场备课2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处理教材、驾驭课堂的能力等综合素质,分值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结构化面试采取回答问题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维能力、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分值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试讲及结构化面试任一项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确认签字。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2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20%+专业技能测试(试讲)成绩×30%+综合面试(结构化面试)成绩×3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北碚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北碚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主管部门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需递补的,按以下规则确定递补人选: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且递补人员试讲及结构化面试成绩均需达到70分以上。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beibei.gov.cn/)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人员一经聘用,须在北碚区最低服务满5年方能交流、调动;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承担相应后果。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获奖及学业成绩、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诚信应聘承诺》等材料,一经查实系伪造的,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并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予以备案,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受到不利影响。
十、其他
1.本简章由北碚区人力社保局、北碚区教委负责解释。
2.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68286278、023-68286362(北碚区教委);023-68285089(北碚区人力社保局)。
3.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北碚区2021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