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柳州市柳江区教育系统首次自主招聘毕业生简章
为进一步充实我区教师队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从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中自主招聘部分学科教师,现将《简章》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招聘质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及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2021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18周岁至35周岁(1984年12月28日<含本日>至2002年12月27日<含本日>期间出生)。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5.普通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此类人员也不得以已经取得的其他学历报考)。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柳州市柳江区中小学教师岗位116个,其中实名编岗位25个、聘用控制数岗位91个。具体岗位见《2021年柳州市柳江区教育系统首次自主招聘毕业生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
四、报名办法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从《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月9日18:00止。
2.报名要求:应聘者应根据所学专业,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对口报名,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对重复报考本城区其他岗位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
3.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可到招聘单位报名或者到2021年1月9日南宁师范大学五合校区“双选”招聘会上现场报名。报名所需材料:①经本人签名的《2021年柳江区教育系统自主招聘毕业生应聘报名表(见附件2)原件、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⑤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原件经现场审核后退回本人。
(2)未能到现场进行报名的考生,必须经过招聘单位同意(联系方式见附件1),方能用邮寄材料或者发送邮件的形式报名。邮寄所需材料为经本人签名的《报名表》原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复印件。邮寄的报名时间以邮寄到报考单位的邮戳日期为准。发送邮件的以邮件收到的时间为准。用邮寄材料或者发送邮件的形式报名的考生,笔试前在招聘单位指定时间必须把相关原件交给招聘单位审核。
202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报名时须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成绩单)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学信网下载)作为学历证书的证明材料。在考核、体检环节(7月31日前),应聘人员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供招聘单位审查,不能按时提供的,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审核。招聘单位在笔试前负责对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柳江区教育局在面试前负责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各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须说明原因。招聘单位应指定专人并严格按照简章公布的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审查不严造成失误,从而导致损失的由招聘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应聘人员对照自身条件,明确符合教师招聘的基本条件后,再认真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的,都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此外,因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2.招聘岗位计划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未达到1:3开考比例,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不足比例开考、减少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或者取消开考。原则上,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符合条件报名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1:2方可申请不足比例开考;经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按照实际报名人数申请开考:(1)乡镇学校招聘的岗位;(2)2020年度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因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取消招聘的岗位,2021年仍出现不足比例情况的岗位;(3)招聘岗位已纳入柳州市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目录的岗位。
五、组织考试
考试形式: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1月16日(星期六)8:30至9:30。。
地点:柳江区拉堡小学教学楼,地址: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练家坡路47号(原柳西路1号)
2.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等相关知识,成绩满分为100分。
3.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应聘人员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数不达1:3比例的,以实际面试入围人数开展面试。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有缺考或违纪的,不得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4.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当日在考点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1月17日(星期日)8:00开始。8:20(含)之前未到面试考点备考室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及应聘资格。
地点:柳江区拉堡小学教学楼,地址:柳江区拉堡镇练家坡路47号(原柳西路1号)。
2.面试方式
采取试讲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岗位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知识。面试采取备课30分钟,然后考生试讲(无生授课)10分钟,再当场答辩5分钟的方式进行。考生进入考场要向评委组报告本人的面试序号,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违纪情况酌情扣3-5分处理。
3.面试主要流程:签到→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抽签确定试讲课题→备考→试讲→答辩。
4.面试成绩评定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含70分)以上为合格,考生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在岗位招聘计划数内,若某招聘岗位出现末位面试成绩并列时,则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若笔试、面试成绩都出现并列时,则当场增加面试,以加试成绩确定排名。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点公布。
六、签订就业协议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应聘人员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选。
七、考核与体检
由柳江区教育局组织招聘单位对已签订就业协议人选进行考核与体检。在考核、体检环节,属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教师资格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供招聘单位审查,不能提供的,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
(一)考核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应聘人员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人选。在公安信息系统或公安档案中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或者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主要是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基本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核的,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名单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替补。
(二)体检
1.体检按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的1:1比例组织。体检必须到具备三级甲等资质的综合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3.招聘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如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者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城区教育局统一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九、纪律和监督
(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回避。
(四)严格公开招聘纪律。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报名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名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等相关用人单位的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
4.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5.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面试题目的;
6.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本简章由柳江区教育局、柳江区人社局负责共同解释。
招聘监督电话:0772-7214990、7222318 柳江区教育局
0772-7211163 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1.2021年柳州市柳江区教育系统首次自主招聘毕业生计划表.xls
2.2021年柳州市柳江区教育系统自主招聘毕业生应聘报名表.doc
柳州市柳江区教育局 柳州市柳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