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教育科技局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第一号)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5.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应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2020年高校毕业生,2018年、2019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
6.本科毕业生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1989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9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
7.2020年教师招聘不将教师资格证作为限制性条件,具体要求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7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有关规定执行。
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服务期满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劳动合同期满,持有《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专业设置参照山西省人事考试网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能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93名。其中小学教师60名,城区初中教师26名,贾家庄初中教师4名,高级职业中学教师3名。招聘教师中,服务基层岗位人员17名,具体岗位、数量、条件详见《汾阳市教育科技局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汾阳市2020年公开招聘部分中小学教师领导组制定公开招聘实施方案,在山西省人社厅官网、吕梁人事人才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吕梁人事人才网(http://www.llrc.com.cn/)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021年1月12日9:00至1月16日18: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一年内红底免冠正面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应提前准备本人近一年内红底免冠正面电子照片,30kb以内,JPG格式。)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报考者填报的专业应当与本人高校毕业证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由汾阳市2020年公开招聘部分中小学教师领导组(以下简称招聘领导组)结合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时间:2021年1月13日9:00至1月17日18:00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超过报名时间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
时间:2021年1月13日9:00至1月18日12: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并彩色打印《汾阳市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汾阳市2020年公开招聘部分中小学教师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2、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4.开考比例及改报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的,经核准后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2021年1月20日9:00至1月20日18: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改报。改报岗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1月20日9:00至1月20日19:00。改报岗位的资格初审结果可在2021年1月20日20:00前查询。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 ,放弃改报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5.补报名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考岗位数量不达3:1比例的,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名额转入同等科目同条件的一般性岗位,经核准后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转入的一般性岗位将面向社会公开进行补报名,补报名进行网上补报及资格初审。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转入的一般性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予以取消。补报名之后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不再进行改报,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补报名时间:2021年1月20日9:00至1月22日17:00。补报名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1月20日9:00至1月22日19:00。补报名的资格初审结果可在2021年1月22日22:00前查询。补报名缴费时间:2021年1月20日9:00至1月23日12:00。已经完成报名的不得参加补报名。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6.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随后在现场(汾阳市教育科技局—汾阳市政府大楼三楼330室)提交减免手续。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具体提交减免手续时间为:2021年1月20日9:00至1月22日17:00。
7.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以招聘公告公布时间为准
报考人员在报名结束后,可于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联系解决。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笔试、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保留三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
笔试工作由招聘领导组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所报岗位专业学科知识、教育理论。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考生笔试成绩在笔试考试结束一周后登录吕梁人事人才网查询。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从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从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布。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以后各环节(包括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因各种原因出现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彩色打印一式三份,并在本人承诺部分签字)。2018年、2019年未就业的毕业生还需提供档案存放地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以及招聘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考生,须登录吕梁人事人才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见附件2,个人所填内容必须打印),服务地意见一栏,需服务单位和其上级主管部门分别盖章;派出单位意见一栏,应加注是否服务期满、考核结果等审核意见。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三支一扶”项目服务期满已经取得《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的人员凭证书报考,无证书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人员由服务地县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参加“山西省政府购买服务基层岗位”人员,由服务地人社部门审核盖章,同时须提供本人《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原件及《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还需当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
面试工作由招聘领导组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布。
面试采取讲课的形式,备课时间为60分钟,讲课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包括70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等环节。面试成绩当天张榜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在面试70分及以上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综合成绩末位成绩并列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笔试成绩仍相同时,就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吕梁人事人才网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五)公示与聘用
1.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吕梁人事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准入类职业资格,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五、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全额事业编制,享受全额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六、严肃招聘纪律
(一)建立舆情监测报告制度,强化应急处理。要切实履行好整个招聘过程各项工作的主体责任,及时处置公开招聘工作过程中的各类常规问题或突发事件,重要情况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二)严格落实公开制度,构建全程公开机制。为进一步提升公开招聘的公信力,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信息、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的结果或结论及拟聘用人员信息,均应及时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向社会公布,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严格落实回避制度。要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在公开发布的招聘信息中,要明确有关人员回避的要求。对违反回避规定的要及时予以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四)加强监督巡视力度。汾阳市纪委监委要加强对本次招聘工作的监督力度。汾阳市人社部门通过现场巡视加强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特别是笔试、面试环节的指导与监管力度。
(五)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
七、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汾阳市教育科技局。
咨询电话:0358-7223288、0358-7228675
监督电话:0358-7223315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八、其他
为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考试聘用工作,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如下:
1.考生须申报本人考试前14天健康、行程状况并如实填报《考生防疫承诺书及体温情况登记表》(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可先自行登记体温,待确定笔试日期后截取笔试前14天体温进行登记)。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取消考试资格。
2.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尽量少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减少在公共场所逗留的时间,保持人与人之间的安全距离,最大限度的减少参加聚会、聚集等有传染风险的活动,并做好有关防护工作。
3.考生在考前1小时在考点指点地点进行体温检测,并提供“健康码”、“行程码”(来自中、高风险区的考生还需出示有效的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报告)。“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者,可参加考试。
4.考试当天,若考生在进入考点或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由考点医护人员进行初步诊断,并视情况安排到备用考场参加笔试,或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送往定点医院进行医治。不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提供相关健康证明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招聘有关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吕梁人事人才网相关公告。具体笔试、面试工作疫情防控要求详见笔试、面试公告。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本次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 、汾阳市教育科技局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x
2、 汾阳市教育科技局2020年中小学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汾阳市教育科技局2020年公开招聘
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组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