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盐南高新区直属学校2020年下半年赴外地高校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8号)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盐南高新区部分学校决定赴高校公开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教师2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招聘全额事业编制教师2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江苏省盐南高新区直属学校2020年下半年赴外地高校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2021年7月底前毕业的应届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三、招聘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身心健康。
3.具备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阶段或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
4.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5.须取得与应聘岗位学科一致且不低于岗位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学科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一致。高校应届毕业生(2021届高校毕业生,2019、2020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根据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精神,须承诺在试用期起1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6.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7.取得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在读非2021届的普通高校学生;
(5)现役军人;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教育系统工作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1.发布信息。在江苏省盐南高新区管委会(http://cnxq.yancheng.gov.cn/)和相关高校网站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2.组织报名。本次招聘在南京师范大学设招聘点,采取现场报名、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本次招聘设1:2开考比例,如果出现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情况,将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应聘者须提交《报名表》、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经有关部门审核盖章的在校成绩单)、教师资格证书(或参加教师资格认定证明及书面承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报名时间:2021年1月11日(上午8:30-下午17:00),报名地点: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本校学生)、南京新地仙林酒店(外校学生)。联系人:刘老师;咨询电话:15365663196。
3.现场面试。符合招聘条件者直接参加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水平、组织协调能力、个性心理、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和语言表达、板书等教学基本功。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末位成绩相同的,加试决出名次。根据面试结果,现场签订就业协议。
面试时间:2021年1月12日,具体要求见面试告知书(现场领取)。
南京师范大学招聘点招聘结束后,将在江苏省盐南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公布剩余岗位情况,并公布具体报名和面试时间、地点,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4.组织体检。组织签订协议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工作由江苏省盐南高新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资格自然取消。
5.组织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江苏省盐南高新区教育局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主要考察政治思想、法治意识、道德品质、心理素质、现实表现等。
6.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苏省盐南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1.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手续。须于2021年8月20日前向江苏省盐南高新区组织人事部和教育局提供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原件,手续齐全者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均列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3.聘用到华东师范大学盐城实验中学的教师,上岗后学校对其教育教学实绩进行绩效评估,经考核合格者,享受盐南高新区合作办学“人才引进待遇”,经考核不胜任学校教学任务须服从盐南高新区教育部门安排,不再承担华东师范大学盐城实验中学教学任务者,不享受合作办学人才引进待遇。
4.聘用人员根据“区管校聘”的要求,按各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安排工作岗位。江苏省盐南高新区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小学包括盐城市日月路小学、盐城市新河实验小学、盐城市敬贤路实验小学、盐城市希文小学。
5.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在江苏省盐南高新区聘用学校服务期未满3年申请办理调出、辞职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回避
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
七、组织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江苏省盐南高新区纪工委全程监督,江苏省盐南高新区组织人事部、教育局组织实施。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5-86668399
监督举报电话:0515-88116156
本公告由江苏省盐南高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中共江苏省盐南高新区工委组织人事部
江苏省盐南高新区教育局
2020年12月31日
附件:1.江苏省盐南高新区直属学校2020年下半年赴外地高校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2.江苏省盐南高新区直属学校2020年下半年赴外地高校招聘教师岗位表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