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南区企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人才队伍结构,深入实施人才强区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汕头市引进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潮南区“1+8”人才政策精神,结合我区企事业单位的岗位需求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硕士研究生,充实到我区企事业单位。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引进对象为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或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硕士。
除岗位表中对年龄有特别要求的岗位外,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35周岁以下指1985年3月3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或紧缺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岗位24个共24名,国有企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岗位1个共1名,其他类型企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岗位2个共4名。
具体招聘岗位和要求详见《汕头市潮南区企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
三、薪酬及福利待遇
(一)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薪酬福利待遇
1.薪酬待遇。工资福利待遇按所在单位同等职级人员标准执行。
2.住房补助、生活补贴。市给予每人一次性3万元住房补助和2万元生活补贴。
3.同时享受省有关人才政策。
(二)发放范围
根据《关于印发〈汕头市引进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有关补助发放办法〉的通知》(汕组通〔2020〕37号),相关薪酬待遇及住房补助、生活补贴发放对象为从2020年至2022年我市市属、区(县)属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省直驻汕事业单位和其他类型单位新引进的全日制博(硕)士研究生(含汕头市内出站博士后),以及市属事业单位现有在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在汕头市内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央、省直驻汕单位之间流动的,不属补助范围。
四、培养管理措施
(一)岗位聘用。事业单位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管理岗位,硕士聘为管理八级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按硕士取得的职称等级对应确定聘用岗位等级,未取得职称资格的,硕士直接聘用初级岗位(专业技术十一级),工作3年后聘用至中级岗位(专业技术十级)。初次就业的,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按此规定聘任。
国有企业结合实际推行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双聘制”。
(二)跟踪培养。对引进对象进行长期跟踪培养,按市统一部署,每年选拔一批表现优秀且符合调任资格条件的硕士研究生,调任为公务员。
五、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事业单位引进对象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汕头市潮南区企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六、招聘程序和要求
(一)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聘程序和要求
1.发布招聘信息
由中共汕头市潮南区委组织部、汕头市潮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2.接受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上半年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底;下半年招聘岗位、报名面试时间另行公告。
应聘人员填写《汕头市潮南区企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2)发送至招聘单位报名邮箱。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资格初审: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并通过短信或邮件方式反馈审核结果。
3.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复审,确定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应携带报名表(A4纸张双面打印)、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教师岗位的还须提交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医疗卫生岗位的还须提交要求的资格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考时须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其中,已办理暂缓就业协议或代管人事关系的,应提供相关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相片三张(同版)。
对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或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4.组织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直接面试或面试加考核的方式进行。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可根据报名情况分批统一组织面试,招聘岗位名额已录满的,经市人才办批准,可增加招聘名额。上半年第一批面试时间为2021年2月底;第二批面试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组织实施招聘单位根据防疫情况和单位实际,确定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
(3)最低合格线的设定:面试(或考核)单科成绩不低于该科总分60%。
5.体检
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面试成绩,并依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按岗位招聘人数从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名单,将面试合格人选、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在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事业单位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国有企业体检工作参照执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体检工作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6.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按规定组织进行考察,并在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考察公告。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以及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7.拟聘人选公示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的,由组织实施招聘单位党委(党组)会议研究确定为拟聘人选,在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8.递补事宜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在面试加考核或直接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截止至拟聘人选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二)其他类型企业招聘程序和要求
其他类型企业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实施。
应聘人员应填写《汕头市潮南区企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2)发送至招聘企业报名邮箱,或拨打企业联系电话咨询。企业报名邮箱及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应聘人员应确保提供的邮箱和联系电话准确无误并正常使用,并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应聘,未按时参加者,视为个人自动放弃。
(二)应聘人员须于2022年6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于2022年6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引进对象签订聘用合同约定首聘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他类型企业按有关规定约定首聘服务年限和试用期限。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服务年限未满自行离职的承担违约责任,退回住房补助和生活补贴;经协商在汕头市内流动的,可不退回住房补助和生活补贴。
(四)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汕头市潮南区委组织部:0754-87799585
汕头市潮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4-87761043
(五)招聘查询网址
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aonan.gov.cn
(六)本公告由中共汕头市潮南区委组织部、汕头市潮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汕头市潮南区企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岗位表.xls
附件2:汕头市潮南区企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名表.doc
附件3: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2).xls
汕头市潮南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