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幼儿园2021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幼儿园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级机关北山幼儿园、浙江省级机关武林门幼儿园、浙江省级机关保俶幼儿园、浙江省级机关府苑幼儿园和浙江省级机关滨江幼儿园均为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均为财政适当补助,单位均位于杭州市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5家幼儿园本批次招聘需求为9个岗位25人。
岗位名称、人数和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幼儿教师、保健、出纳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为浙江省户籍或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或浙江省内单位相同、相近岗位在职工作人员。三类情形者按毕业生身份视同对待: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自2019年7月起算)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或签后依规撤销,无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初次就业求职期相当的留学人员(2020年10月后毕业,按毕业文书载明的时间认定);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由培养学校统一进行就业推荐和毕业派遣,按培养计划于2021年毕业,有初次就业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
会计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教师资格证的时限要求为2021年7月底前。
2.幼儿教师岗位专业条件(学前教育)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阶段所取得的专业相符。
3.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4.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的幼儿教师岗位采用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其他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五)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招聘单位将结合本单位实际可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具体情况,根据本单位聘任办法进行聘任。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31日17:00前登录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互动空间—人事招聘”报名,或直接登录网址:http://60.190.253.248:6088/jgsw/recruit/getZhList.sys,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并上传附件(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网上报名系统到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报名。
2.资格初审。报名开始及报名结束后7天内,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初审结果。
5家幼儿园相同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该类岗位计划招聘总人数的3倍,否则将酌情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由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确定考试有关安排。通过资格初审者,根据我局的考试安排,于考试前三日登录(http://60.190.253.248:6088/jgsw/recruit/getZhList.sys)“我的申请”里面下载打印准考证,确认其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按岗位分初试、复试两轮进行,每轮成绩、总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入围下一环节。
复试前安排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实物照片)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提供证件(证明)不全或与招聘条件不相符,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复试资格。
1.幼儿教师岗位
初试为幼儿教育知识笔试。初试后,按1:3比例确定入围复试人员名单。
复试包括现场组织幼儿活动能力测试和结构化面试。
初试、复试分别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
2.其他岗位
初试为岗位相关的业务知识笔试。初试后,按1:3比例确定入围复试人员名单。
复试为结构化面试。
初试、复试成绩均按50%计入总成绩。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1:1.2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幼儿教师岗位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其他岗位体检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进行。
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1.统筹招聘、定岗。5家幼儿园联合招聘的幼儿教师岗位、武林门幼儿园和滨江幼儿园联合招聘的保健岗位条件均相同,招聘过程实行统筹处理(含人数统计、成绩排序、人员递补等)。应聘者报名时填报的意向单位供定岗时参考,招聘前期工作完成后,将在征求本人意愿的基础上进行统筹调剂定岗。
2.递补。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将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主管部门网站(http://jgswj.zj.gov.cn,“通知公告”栏目);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主管部门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督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7055010(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纪委)。0571-87052102(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处)
(四)业务咨询电话:0571-87052613
网上报名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571-87052608;0571-87052107。
附件:
1、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幼儿园2021年招聘计划表.xlsx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