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区教体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高层次教育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进“现代化教育高地,新时代教育之乡”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经南通市海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海门区教体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教育人才3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3.1986年1月至2002年12月期间出生;
4.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5.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须在1年试用期内(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应在3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招聘单位将依法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要求及资格条件。
(二)其他条件
1.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并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的人员。
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本次招聘相应岗位。
2020年1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且尚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2.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5.南通市海门区教体系统编制内教师(含预留编制的海门籍乡村定向师范生);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21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招聘单位、岗位、对象、人数、专业、学历及要求
详见附件1:《南通市海门区教体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岗位简介表》。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海门教育体育信息网(http://www.hmjs.org)。
(二)报名程序
1.报名、照片上传。报名、照片上传时间为2021年2月1日09:00~2月4日16:00。照片要求: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120×160像素,jpg格式,大小不超过30KB)。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2月1日09:00~2月5日16:00。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要求其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其提交有关佐证材料。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从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陈述申辩,联系电话:82201408、68066089。陈述申辩时间为2021年2月1日09:00~2月6日16:00。
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或资格初审通过后,均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3.缴费确认。缴费确认时间为2021年2月1日09:00~2月6日21:30。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通过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费100元。考生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超过缴费截止时间缴费的视作报名无效。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4.招聘岗位变更和改报名。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规定开考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nantong.gov.cn)、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www.haimen.gov.cn,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招考录用)、海门教育体育信息网公告。
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改报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名时间为2021年2月7日8︰30~11︰30。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招聘办法
招聘由资格复审、面试组成,由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南通市海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
(一)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报名成功人员即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由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另行通知。
3.领取面试通知书。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4.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①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②填写准确完整的《南通市海门区教体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岗位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2);
③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④《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⑤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⑥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暂未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须签订承诺书);
⑦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资格复审时本人不能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现场资格复审,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二)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考生随身携带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形式。体育岗位面试形式为技能测试和模拟上课两部分,其他岗位的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
4.面试内容。
技能测试环节:体育岗位主要测试篮球、排球、足球、田径;
模拟上课环节:为报考岗位相关教材或相关专业范围内的内容。
5.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应聘体育岗位的面试成绩按技能测试成绩占40%、模拟上课成绩占60%计算。其他岗位面试成绩为模拟上课成绩。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按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人员确定。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报考体育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模拟上课成绩高者在前;如面试成绩和模拟上课成绩均相同的,则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在前。报考其余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在前)。
面试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在海门教育体育信息网公告。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组织考察时应当成立考察组,每个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应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能力水平等。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如实写出书面考察报告,提出考察意见。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应当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
(三)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海门教育体育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四)选岗及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由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部分岗位(同一岗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拟聘用人员,按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报考体育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模拟上课成绩高者在前;如面试成绩和模拟上课成绩均相同的,则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在前。报考其余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在前),由拟聘人员依次自主进行现场择校(具体时间、地点在海门教育体育信息网公布)。本人未按时参与或未选择单位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择校后由招聘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经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审核后,报南通市海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于2021年8月31日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结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按本《公告》要求执行),如无法提供或所提供材料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已经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解决。
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首次聘期3年,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拟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报考体育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模拟上课成绩高者在前;如面试成绩和模拟上课成绩均相同的,则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在前。报考其余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在前):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择校选岗)后不再递补。
六、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考生须于资格复审及面试前7日内根据防控疫情要求进行健康申报,当天须形成当地健康码。
2.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和面试等环节期间,须主动出示身份证、当地健康绿码并佩戴口罩,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签订《健康承诺书》,方可进入现场。
3.资格复审及面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非低风险区旅居史、健康码信息异常的报考者需提供资格复审及面试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招聘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如有调整将及时在海门教育体育信息网发布相关通知公告,请报考者注意关注网上通知并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八、本公告由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2201408、68066087(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
监督电话:0513-68066088(中共南通市海门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海门区监察委员会派驻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1.南通市海门区教体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岗位简介表.xls
2.南通市海门区教体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报名表.doc
南通市海门区教育体育局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