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东省汕尾市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加强我校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我校高层次人才队伍,经研究,汕尾市高级技工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招聘、程序规范、接受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对象
详见《2021年广东省汕尾市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一)》(附件1)和《2021年广东省汕尾市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二)》(附件2)。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以及与学历相对应的专业技术、执业(职业)资格等条件(详见附件1和附件2);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3.近2年来在我省机关招录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考察中存在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的。
4.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用)已进入体检或考察环节的;或已被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且原录(聘)用单位规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服务年限的(服务年限计算从开具介绍信起至本次招聘发布公告当日止)。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其中研究生学历的为半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转正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符合《汕尾市红海扬帆人才计划》条件的聘用人员,除执行国、省、市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外,按《汕尾市红海扬帆人才计划》规定标准发放补贴。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1年2月22日9∶00至2月24日16∶00。
(二)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报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截止时间以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按邮件主题格式(格式为:报考者姓名+报考岗位代码+报考者本人手机号),将报名材料制作成压缩包,分别发送至汕尾市高级技工学校(邮箱:swgjrs@163.com)和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才管理科(邮箱:swrsjzjk@163.com)。
(三)报名所需材料。考生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其中,《报名表》必须采用word格式,其他证件材料以及书面证明采用PDF格式编辑):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
2.考生诚信报名承诺书(附件5);
3.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相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
4.户口本、身份证(正反双面);
5.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职业)资格证书(招聘岗位如不作要求的不用提供);
6.除以上要求的资料外,考生属于下列人员的,还须提交如下材料:
(1)2021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
(2)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3)国有单位在岗(编)人员报考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4)定向生、委培生报考,须出具委培或定向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五、资格审核
汕尾市高级技工学校将在面试前对考生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见附件4),并报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免予笔试,采用直接面试。因疫情影响,面试采用线上视频说课方式(其中,岗位代码A1006属管理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执行。考生参加面试必须携带身份证,证件携带不齐全不予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七、体检
体检对象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从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以上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考生成绩名次并列者,则通过方差的计算方式确定考生成绩名次。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及公示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考察由市高级技工学校组成2人以上的考察小组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个人诚信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聘用资格条件。
经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广东汕尾人才网”和汕尾市高级技工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经汕尾市高级技工学校审核,报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十、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认真仔细阅读本公告(含所有附件),准确理解把握招聘岗位的具体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按要求报名。因考生原因影响报名、考试、聘用,均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二)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且须按《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6)、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附件7)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
(三)考生须诚信报名。凡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存在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往届生、非全日制学历人员须于本招聘公告发布当日(即2021年2月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于招聘公告发布当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五)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目录范围内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但考生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通过报名电子邮箱一并发送)。
(六)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七)本公告中有关考生年龄、基层工作经历、服务基层项目期限等计算截止日期(含本公告中其他与时间计算有关的事项界定时间)均为本公告发布当日(即2021年2月1日)。
(八)考生若被聘用,须保证按时报到,且作出在招聘单位服务满5年(含5年)以上的承诺,违背承诺的将记入诚信档案,并从违背承诺当月起2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
(九)本次公开招聘,如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考察以及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而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第一批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天内有效。
(十)本次公开招聘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面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均通过“广东汕尾人才网”和汕尾市高级技工学校官网适时公布,请考生自行登录相关网站留意相关公告或通知。
(十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咨询电话:0660-3306108(市高级技工学校)
监督电话:0660-3366453(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才管理科)
附件:
1.2021年广东省汕尾市高级技工学校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一).xls
2.2021年广东省汕尾市高级技工学校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二).xls
4.2021年广东省汕尾市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资格审核表.xls
8.2021年广东省汕尾市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安排时间表.doc
汕尾市高级技工学校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