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实验中学校2021年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朔州市实验中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5.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应学位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
7.报考年龄以《朔州市实验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辅岗位表》的要求为准(35周岁及以下指1985年2月8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指1980年2月8日以后出生);
8.“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山西省“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服务期满(含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岗的人员。退役的大学生士兵,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9.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人员,须同时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等要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报名人数不达开考比例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被取消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转入一般性岗位。
10.“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招聘对象,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2019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人员。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朔州市实验中学公开招聘高中教师75名(其中服务基层项目岗位9名),教学辅助工作人员5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朔州市实验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辅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要求为准。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朔州市实验中学招聘教师工作方案,经朔州市政府同意,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朔州市人民政府网、朔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朔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http://www.shuozhou.gov.cn/ztjs/rlzy/rsks/)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时间:2021年2月23日9:00至2月27日24: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应聘者在《朔州市实验中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在《朔州市实验中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国外毕业留学生的专业须由国内具有相同专业教育的高等院校3-5名相关专业专家进行认定。)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2)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2月23日9:00至3月1日17:00
资格初审由朔州市实验中学公开招聘教师领导组负责。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24小时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它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3月1日17: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3月1日17:00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
时间:2021年2月23日9:00至3月2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朔州市实验中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4)岗位调整及改报名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岗位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被核减、取消的岗位,经核准后于3月4日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岗位调整通知,同时开启改报名通道,改报岗位仅限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报考,改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7日17:00,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它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改报。
改报岗位资格初审结果可在提交报名申请24小时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改报名资格初审工作于3月9日17:00结束。已通过改报名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放弃改报及改报其它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退还。
2.减免考试费用
根据《关于做好减免农村贫困家庭和低保人员人事考试费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8]69号)规定,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于3月6日—8日到朔州市实验中学携带相关手续办理减免考试费(地址:民福西街朔州实验中学综合楼一楼,联系人:武老师,电话:15698666466),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证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3.下载打印准考证
笔试时间预定为4月10日,具体地点及开考时间以朔州人社局官方网站公布为准,如因疫情需延迟,将在报名网站提前7个工作日发布通知。
4月6日起,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朔州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朔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电话:0349—2288566。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它环节使用。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5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内容: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知识及专业知识。教育理论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以及教师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为所报考岗位对应学科知识。教辅岗位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地点在朔州人社局官方网站公布。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笔试成绩在朔州人社局官方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朔州市实验中学公开招聘教师领导组负责。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朔州市人社局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未领取毕业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学位证、身份证、高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朔州市实验中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报考承诺书》;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视同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档案存放证明和《本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
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国内具有相同专业教育的高等院校3-5名相关专业专家出具的专业认定书。
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为在职人员的,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见附件),由服务所在地和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山西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市县两级农业部门审核盖章)。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山西团省委审核盖章、2010年及以后的“三支一扶”项目人员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审核盖章,并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已就业的还须由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其考试、考察、聘用资格。
3.面试
面试工作由朔州市实验中学公开招聘教师领导组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要求等在朔州市人社局网站公布。
面试教师岗采取试讲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课堂教学能力。
教辅岗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
面试成立面试考官小组,人数一般为5-9人,考官小组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综合成绩于当天公布。
4.防疫要求
按照国家和山西省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参加考试与资格复审等现场环节前,须接受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行程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参加现场环节。考生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疫情防范工作。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朔州市实验中学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朔州市人社局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晋教人字[2005]19号)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朔州市人社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朔州市教育局负责将拟聘人选报朔州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批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于2021年9月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报考教师岗位相应的高中教师资格证的,不予聘用。
朔州市实验中学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五、严肃招聘纪律
(一)建立舆情监测报告制度,强化应急处理。朔州市教育局和朔州市实验中学将切实履行好整个招聘过程各项工作的主体责任,制定工作预案,及时处置公开招聘工作过程中的各类常规问题或突发事件,重要情况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二)严格落实公开制度,构建全程公开机制。为进一步提升公开招聘的公信力,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信息、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的结果或结论及拟聘用人员信息,均应及时在朔州市人社局网站向社会公布,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严格落实回避制度。要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在公开发布的招聘信息中,要明确有关人员回避的要求。对违反回避规定的要及时予以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四)加强监督巡视力度。朔州市教育局的纪检部门要加强对本次招聘工作的内部监督力度。朔州市人社局通过现场巡视加强对招聘工作特别是笔试、面试环节的监管力度。
(五)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朔州市委组织部、朔州市教育局、朔州市人社局和朔州市纪检监察机关投诉、举报。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
六、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朔州市教育局和朔州市实验中学,电话:0349—8851170,15698666466。
考务咨询:朔州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朔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电话:0349—2288566。
招聘监督:朔州市人社局,电话:0349—2288629。
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朔州市实验中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