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哈尔滨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依据《关于转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哈人社发〔2015〕95号)文件精神,哈尔滨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101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21年哈尔滨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三、公告发布网站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官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链接:
http://xxgk.harbin.gov.cn/col/col11570/index.html
哈尔滨教育云:https://www.hrbeduy.com
“哈市教育”微信公众号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4.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并且专业名称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可不受《招聘计划表》中“统招”学习形式限制。
5.考生年龄要求:满18周岁(2003年2月25日以前出生),35(含)周岁以下(1985年2月2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0年 2月25日及以后出生)。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等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招聘计划表》中专业要求所列专业为“空”的,以其二级目录所列内容为准。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构成回避关系的(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7.现役军人;
8.2022年及以后毕业的毕业生。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现场资格确认
1.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注册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上传、报名、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打印报名表、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完成报名及相关环节。
以下情况可以报名:一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类似字:“班”)等的类似情况,可以报名;二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计划表》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计划表》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21年2月25日9:00起至2021年3月1 日17:00止
(2)报名网站:哈尔滨教育云https://www.hrbeduy.com
(3)报考人员必须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身份证号填写要准确无误,否则责任自负);
(4)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5)咨询电话:0451-84563870
咨询时间:发布公告至报名结束期间(法定节假日
除外)每日9:00-11:30 、13:30-16:00
(6)报名上传的照片需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电子证件照,照片大小限制在1M字节以内,照片格式为*.jpg;
(7)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并提交所需材料,凡填写信息不准确或填报毕业证专业名称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不一致的,不予通过。除此外,考生信息不如实填报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8)如因个人原因提供报名材料不完整,造成报名不成功的,责任自负。
(9)因新冠疫情原因,报名后的各个环节均在报名网站以《通知》的方式发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报考人员须随时关注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2.现场资格确认
现场资格确认前考生需自行进行核酸检测,现场资格确认当天携带7天内有效的核酸阴性检测报告及14天流调行程表(附件6)参加现场资格确认。
考生需携带本人《报名登记表》一份(网上自行打印,贴照片,另带4张近期2寸同版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片)、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及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各两份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在职人员报考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在籍学籍证明或学籍管理系统打印出的本人成绩单。同时,现场签订《诚信承诺书》。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报名网站通知。
现场资格确认后,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合格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的比例。若未达到1:3的比例,将取消或缩减该招聘岗位。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只有一次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报名网站通知。
(二)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哈尔滨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1.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经现场资格确认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规则。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潜在能力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3.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4.面试时间、地点详见报名网站通知。面试当天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若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准考证、7天内有效的核酸阴性检测报告及14天流调行程表(附件6)方可进入考场,缺一不可,其他证件无效。
(三)公布成绩
面试后,将考生的成绩于面试结束一周内在报名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
依据考生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成绩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高分者进入体检和考核。
(二)体检
体检由哈尔滨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统一组织考试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哈尔滨市教育局会同体检医院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
考核由哈尔滨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被考核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岗位可由哈尔滨市教育局提出递补意见,经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以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合格人选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将进行面试加试,高分者成为递补人选。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报名网站通知。
七、办理试用期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签定聘用制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2021年应届毕业生如未能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教师在所报考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除应征入伍等特殊情况外,不得调离所聘教师岗位。
八、招聘纪律
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451-84619312。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将严格按照《招聘计划表》中所列专业及相关要求进行审核,凡不按所列专业范围通过资格审核、履行招聘程序成为拟聘用人员的,将不予办理聘用手续,一切后果由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聘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本次招聘工作由哈尔滨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附件:1.《2021年哈尔滨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
2.《2021年哈尔滨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3.《诚信承诺书》;
4.《毕业证、学位证书暂未发放证明》;
5.《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2021年哈尔滨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4天流调行程表》。
哈尔滨市教育局
202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