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青岛市城阳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字〔2018〕71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有关规定,2021年青岛市城阳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教师120人(详见《2021年青岛市城阳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教师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9日以后出生);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人员,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应聘资格: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1届毕业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4.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通过青岛城阳政务网“公告公示”栏“青岛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网上报名入口”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查询和缴费、打印准考证,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2021年3月9日9:00—3月11日16:00;
网上审核:2021年3月9日14:00—3月12日16:00;
查询及缴费:2021年3月9日14:00—3月13日16:00。
(二)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上传的个人免冠彩色照片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30K以下,照片处理工具须从报名系统下载。
2.报考人员应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
3.网上报名系统的填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如实填写。学习和工作经历,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
4.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报考人员在网上审核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网上审核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
6.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三)网上初审
招聘单位在报名期间按照本招聘简章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对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审核,确定网上审核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核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人员进行补充。对经审核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填报信息存在问题以及弄虚作假的人员,一律不予通过审核。
报考人员应及时查询网上审核结果,对审核结果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对因报考人员填报信息有误或不符合报名条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未重新提交信息审核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逾期不再补办。
单位尚未审核或未通过网上审核的,在2021年3月11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1年3月11日16:00以后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改报其他职位。
(四)缴费
笔试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报考人员网上审核通过后,须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网上审核通过人员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资格。
网上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核减的计划通过青岛城阳政务网予以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并根据公告要求办理改报等事宜。
(五)网上打印报名资料和笔试准考证
完成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青岛市城阳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通过青岛城阳政务网另行通知,笔试准考证保存到办理聘用手续阶段。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打印准考证、笔试等有关环节时间暂时无法确定,笔试时间初定3月底,后续视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青岛城阳政务网发布时间和准考证信息。
(六)考务费减免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城市低保报考人员、农村特困大学生报考人员,报名资格审核确认成功后,须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2021年3月13日16:00前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经核准通过后,通过原缴费渠道退回本次考试考务费。
符合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须将相应材料拍照后,将照片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统一发送至邮箱:cyjtj_2@qd.shandong.cn,邮件主题应统一为:“笔试费用减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发送材料包括:①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人员须发送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②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须发送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③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
(七)网上报名期间,将通过报名网站发布各职位通过审核人员数量。发布时间为2021年3月9日下午16:00后,3月10日—11日每天上午11:00后、下午16:00后分别公布两次。
三、笔试
笔试不指定教材。考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70%和教育基础知识30%。专业基础知识为学前教育专业知识。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分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四、现场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有关材料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面试范围。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提交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考试资格。对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证件或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
(一)《青岛市城阳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原件。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的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两张(照片背面注明:报考岗位+姓名)。
(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原件。
(三)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使用A4型纸复印清晰,下同)。
(四)笔试准考证。
(五)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须在2021年3月9日之前取得。2021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六)无业人员须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七)在职人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公办学校教师应聘须出具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
(八)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面试工作在城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由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一)面试方式及内容
面试采用“说课+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教师职位所需的基本能力、专业水平及考生的综合素质。具体内容根据专业和职位特点确定。
面试安排
面试具体时间及要求通过青岛城阳政务网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说课占60%、技能测试占40%。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在每个岗位或每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并于当天在青岛城阳政务网公布。
六、考察、体检和聘用
(一)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确定
1.总成绩核算。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加权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2.考察体检范围确定。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分招聘岗位,按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招聘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笔试、面试都相同,则加试笔试)。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按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考察和体检。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二)公示和聘用
1.考察、体检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青岛城阳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选岗,选岗方案将在选岗前予以公布。选岗工作结束后,由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备案,对符合聘用条件的,根据《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字〔2018〕7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管理。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和最低服务期制度,在城阳区教育系统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年。
2.2021年应届毕业生,在2021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供相关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青岛城阳政务网(http://www.chengyang.gov.cn/)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取消或核减计划、笔试成绩、面试方案、面试成绩、考察、体检和公示等信息在青岛城阳政务网(http://www.chengyang.gov.cn/)上予以公布。
(四)政策咨询电话:0532-87868743
监督电话:0532-58659706
请在工作时间段(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2021年青岛市城阳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教师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