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桃源县教育局公开招聘山区教师简章
为切实解决桃源县偏远山区乡镇教师紧缺实际,经县教育局党组研究,报县编委会主要领导批准,桃源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山区教师35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桃源县兴隆街中学、桃源县观音寺镇中学、桃源县西安镇中学、桃源县牛车河镇中学、桃源县钟家铺中学、桃源县龙潭镇中学、桃源县郝坪中学均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均属桃源县艰苦边远山区学校。
二、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教师35名。具体岗位及数量见附件。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能够扎根山区,在应聘乡镇工作至少6年;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见附件1:《2019年桃源县教育局公开特招山区教师岗位条件及数量表》。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9月25日-9月27日。报名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为桃源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
3.报名须提供资料:应聘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每个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二)资格审查
在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资格。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县教育局网站公示。
六、确定开考岗位
原则上按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对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批准,可以降低开考比例。
七、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采取考试、体检、考察、递补、公示、岗位确定、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一)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报考比例超过5:1的岗位进行笔试和面试,报考比例未超过5:1的岗位只进行面试考试,总分为100分。各环节考试成绩将在县教育局网站公示。请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于9月28日凭本人身份证到桃源县教育局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
1.笔试(9月29日)。笔试内容为相应岗位专业知识。
2.面试(9月30日)。不进行笔试岗位的所有报考人员进行面试。进行笔试的岗位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均参加面试;面试入围名单于9月28日在桃源县教育信息网公示,面试注意事项一并通知,不再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方式为教学试讲。试讲内容为应聘岗位某年级的现行教材。试讲时间不超过15分钟,需进行技能展示的岗位,试讲时间总共不超过20分钟。
面试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笔试、面试地点见准考证。考试成绩在县教育局网站予以公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成绩排名。
只进行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面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成绩排名。
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体检。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三)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四)递补。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经报招考领导小组同意,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人员名单提交县人社局审查。审查合格拟聘人员名单在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岗位确定。山区学校教师岗位由县教育局按照教师岗位条件及数量安排到校,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七)聘用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表》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连同“拟聘人员公示情况报告”和本人档案,经县教育局审核、县人社局审批,报市人社局备案后,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政策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
八、相关事宜
(一)加强领导。成立2019年桃源县山区教师特招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
(二)强化监督。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执行,在实施过程中有任何情况和问题及时报告县人社局。整个招聘工作在县人大、县委组织部、县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三)严肃纪律。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纪律规定,认真落实公开招聘工作中的公开制度、回避制度、申报核准制度和考试制度。对违反公开招聘程序和纪律规定的工作人员,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依规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36-6622400(桃源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
监督电话:0736—6620032(桃源县纪委监督室)
0736—6625479(桃源县教育局监察室)
附件:
1.2019年桃源县教育系统公开特招教师岗位条件及数量表.xls
桃源县教育局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