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丘北县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通告
为加强丘北县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社会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相关规定,结合《2021年文山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通告》现将2021年丘北县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1年丘北县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计划共招13名。具体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1年丘北县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岗位计划》(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报考人员可通过丘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
二、招聘范围
凡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具备《岗位计划》要求具体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应聘。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和所需的专业或其他资格。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新进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各级财政供养的在职在编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以往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曾被开除的。
7.聘用后即与招聘单位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
8.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9.吸毒人员。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1.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计划分两次进行,第一次招聘未完成招聘计划的单位组织第二次招聘。具体招聘程序如下:
(一)第一次招聘
1.报名时间: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30日
2.面试时间:
丘北县第一中学校岗位、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丘北中学岗位:2021年4月20日09:00—结束
丘北县人民医院、丘北县第四中学校岗位:2021年4月21日09:00—结束
温馨提示:面试开始还未到达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不得进入面试考场参加面试。
3.报名方式
第一次紧缺人才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本通告报名条件及岗位要求的报名人员,填写《2021年文山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报名表》(附件2)连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小一寸照片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打包后(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报考岗位代码+姓名)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报考岗位对应的报名邮箱,并主动电话联系告知招聘单位(报名邮箱和联系方式具体见岗位计划表),未按要求发送的均视为报名无效。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就业推荐表报名(须于2021年8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所提交报名资料的原件将在招聘过程中适时进行复审,一经发现弄虚造假,取消参加考试和聘用资格,并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库。
4.报名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开展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者,由各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
5.招聘方式
2021年丘北县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采取网络报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招聘单位在本单位组织面试的招聘方式进行。以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确定进入下一招聘程序人选。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面试成绩并列,按照县内生源、州内生源、省内生源、省外生源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若按以上方法还无法确定人选的,进行加试。面试地点和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6.体检
面试通过的应聘人员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公立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程序。
7.考察
考察主要对拟聘用人员的人事(学籍)档案、诚信档案及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调阅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实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应聘人员必须提供毕业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学位证、就业报到登记证、学籍档案等原件及复印件到各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核。经考察合格的,进入下一招聘程序。考察及体检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
8.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由丘北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丘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9.递补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可以按照本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并向丘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1.报考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10.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复核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原件等,届时不能出示原件或复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第二次招聘
第一次招聘已完成招聘计划的单位,不再组织第二次招聘。未完成招聘计划的单位组织第二次招聘,报名时间从2021年4月10日起,12月30日前完成聘用工作。具体相关事宜另行通告。
五、重要提示
(一)本通告所附相关文件与通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必须准确、如实地提供本人的信息及联系方式。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若报考人员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未在发布计划的专业需求中,报考人员如认为所学专业与拟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近或相似的,可向招聘单位提交人工审核。经招聘单位审核认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招聘单位须报主管部门商同级人社、教育体育部门统一审定。
(三)考生须进行云南健康申报,出示健康码,凭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四)本次紧缺人才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其他未尽事宜,请在工作时间内与丘北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
六、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陆丘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二)对违反考聘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或在考试中弄虚作假的考生,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予以清退;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招聘过程中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对违反规定的,将依法给予组织处理或处分。
七、监督
纪检监察机构及时受理招聘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现将举报电话公布如下:
监督电话:0876—4121185
丘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6-4126084
丘北县教育体育局:0876-4128487
丘北县卫生健康局:0876-4121009
丘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