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盐都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人员名单及组织资格复核的公告
根据《盐都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规定,现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同时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登录盐都区教育局教师招聘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和名次。为做好资格复核和面试考核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驻近城学校(含中小学)资格复核和面试工作安排
(一)资格复核
请参加驻近城学校(含中小学)面试人员于2021年3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到盐城市盐都区教育局一楼西会议室提交下列材料并接受资格复核:
1.考生本人签名的《盐都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21届高校毕业生暂不提供);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暂未完成教师资格认定者,须提供与招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5.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未签订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报考应届生岗位者须提供,不含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
6.《盐都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核承诺书》(报考应届生岗位者须提供)。
(二)面试工作安排
驻近城学校(含中小学)面试资格复核合格人员按规定时间(另行通知)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参加面试,时间初定2021年3月28日。驻近城学校兼报乡镇中小学人员面试合格进入考察体检程序后,其乡镇中小学面试资格自然免除。
二、乡镇中小学和幼儿园资格复核及面试工作安排
(一)资格复核
请参加乡镇中小学和幼儿园面试人员于2021年3月30日上午(8:30-11:30)到盐城市盐都区教育局一楼西会议室提交下列材料并接受资格复核:
1.考生本人签名的《盐都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21应届高校毕业生暂不提供,报考幼儿园岗位者不用提供学位证书);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暂未完成教师资格认定者,须提供与招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5.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未签订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报考应届生岗位者须提供,不含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
6.《盐都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核承诺书》(报考应届生岗位者须提供)。
(二)面试工作安排
乡镇中小学和幼儿园面试考核工作初步安排在4月11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网站。
三、其他
1.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经复核,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核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核意见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核的盐都区教育局提出陈述申辩。提供虚假应聘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核人选。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核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进行,被委托人须同时提供委托人(考生)和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委托人亲笔书写的书面委托书。逾期未参加资格复核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核人选。
3.资格复核合格人员面试前须在“盐都区教育局教师招聘系统”缴纳面试费100元(微信支付)。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面试费。
特此公告。
盐城市盐都区教育局
盐城市盐都区人社局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