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卫市教育局2015年高学历人才招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招聘急需紧缺人才的通知精神,结合中卫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实际,现就招聘高学历紧缺人才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拟招聘硕士研究生23名。其中语文学科4人,数学学科4人,英语学科2人,物理学科2人,化学学科1人,政治学科3人,历史学科2人,地理学科3人,计算机学科2人。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全国普通高校2014-2015年毕业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应届生。
5、硕士研究生的年龄在30岁以下(198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6、专业条件:
语文: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教育,课程与教学论(语文),中国语言文学,中国语言文学教育,汉语(言),中文应用,对外汉语,华文教育,应用语言学,戏剧影视文学,古典文献,文学,中国文学,汉语言文学与文化传播,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中国语言文化,文艺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典文献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文学阅读与文学教育,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秘书(学),文秘(学),中文(文秘或秘书)教育,现代秘书,汉语国际教育硕士,语文教育。
数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数理基础科学,基础数学,计算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应用数学,数学教育,课程与教学论(数学)。
英语:英语教育、应用英语、实用英语、文化与传播、国际会展与旅游、英美文学、高级翻译、语言学、语言信息管理等(含外国语系、院、校开设的相应语种相关专业)。
物理:物理学,应用物理学,声学,理论物理,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原子与分子物理,等离子体物理,凝聚态物理,光学,无线电物理,物理教育。
化学:化学,化学教育,课程与教学论(化学),应用化学,化学生物学,分子科学与工程,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材料化学,环境化学,电化学,催化化学,物构化学,农药学。
政治: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外交学,思想政治教育,国际文化交流,国际政治经济学,国际事务,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欧洲事务与欧洲关系,政治学理论,中外政治制度,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共党史,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国际关系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法学,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国革命史与中国共产党党史,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
历史:历史学,世界历史,考古学,博物馆学,民族学,文物保护技术,史学理论及史学史,考古学及博物馆学,历史地理学,历史文献学,专门史,中国古代史,中国近现代史,世界史,文化人类学,海洋史学
地理:地理教育,地理科学,地理学,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自然地理学,人文地理学,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计算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技术,计算机科学教育,计算机教育,计算机应用,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网络工程,计算机网络技术与工程,网络技术,网络工程,网络技术与系统安全,信息技术教育,网站规划与开发技术,数据通信与网络系统,数据库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12月20日9:00—15:00,地点:西北工业大学友谊校区爱生楼五楼北厅
现场无法报名者,也可电话联系报名。联系电话:18009557899(姚宏愿)
应聘人员现场如实填写报名表并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报名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本人填写的《2014年宁夏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及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本科段毕业证书、英语及计算机等相关等级证书)、2张近期同底(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其中,2015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资料准备不充分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招聘方法
根据招聘岗位的需求和条件,由招聘单位从应聘者仪容仪表、口头表达、对岗位性质的认识、专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后,与初步符合条件者签订招聘意向书。由招聘单位另行确定时间组织签订意向书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授课测试),根据测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
五、体检
招聘单位负责按有关规定对拟聘人员组织体检。对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自理。
六、考察
由中卫市教育局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拟聘用人员从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对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岗位从应聘者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人事部门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八、其他
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及同级人事部门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