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教育局所属学校2021年赴高校公开招聘新教师公告
连人社事招公告核﹝2021﹞5号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教师队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经研究,灌南县教育局决定赴高校为所属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灌南县教育局所属学校2021年赴高校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和《灌南县教育局所属学校2021年赴高校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分配表》(附件2,以下简称《分配表》)。《岗位表》、《分配表》可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yg.gov.cn)、灌南县教育专题网站(http://zz.guannan.gov.cn/gnjyj)查询、下载。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并由灌南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六)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材料。
(七)资格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八)具备与应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2021年毕业的应聘人员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也可参加应聘,须在一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九)本次公开招聘的全部岗位均没有户籍限制。
(十)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1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有关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纳入灌南县事业编制管理,享受灌南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四、招聘安排
本次招聘按顺序分两站进行:
第一站:淮北师范大学
第二站:湖南科技大学
每一站现场资格复审结束后报名截止,灌南县教育局根据岗位报名情况,按公开招聘相关要求确定拟招聘人数并组织考试。第一站招聘后未招满的岗位,第二站继续接受报名。
各岗位开考比例均为1:3,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核减或核销岗位招聘计划。对少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每站拟招聘岗位报名和开考情况、招聘后岗位空余情况将及时在灌南县教育专题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五、报名事项
报名及资格审核(复审)由灌南县教育局负责。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网络报名。即日起接受报名(节假日不休息),每一站资格复审前一天12:00网络报名截止。应聘人员须明确应聘岗位,并真实、准确、完整填写《灌南县教育局所属学校2021年赴高校公开招聘新教师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连同应聘岗位所需有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njyjrsk@163.com,标题为:“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请以规范格式发送电子邮件和填写报名信息。邮件接收成功后将于两天之内回复确认,如未收到相关回复信息,请及时与灌南县教育局联系,联系电话:0518-83222525。
2.现场报名。资格复审当天相应的时段内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携带填写完整的《报名表》,连同应聘岗位所需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资格复审地点现场报名。
(二)资格复审
1.时间及地点
第一站:2021年4月16日上午9:00-11:30到淮北师范大学(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东山路100号)招生就业处服务大厅进行资格复审。
第二站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将根据第一站的招聘情况(如第一站招聘岗位计划已招满,本次招聘结束)在灌南县教育专题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2.联系电话:0518-83222525朱老师。
3.资格复审材料
(1)《报名表》(正反面打印,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需手签)。
(2)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
(3)本人身份证(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各层次的学历证书(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认证材料。
(5)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证申办情况的证明)。
第(3)-(5)项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考试资格。应聘人员报名经资格复审通过后,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应聘人员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如对资格审核意见有异议,须在本站报名结束前向灌南县教育局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三)报名注意事项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灌南县教育局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1.灌南县教育局将以电话、短信或邮件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报名时预留的通讯方式畅通,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2.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灌南县教育专题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3.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应聘人员在招聘各环节均须按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聘人员须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国家防疫健康信息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报考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六、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由灌南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未在指定地点与指定时间内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面试主要评测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综合能力。面试评委组对应聘人员的学科素养、心理素质、教育教学艺术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若考试成绩相同,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考察体检由灌南县教育局统一组织,考察工作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八、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灌南县教育专题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考试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灌南县教育局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报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考试成绩高低顺序(考试成绩相同的,抽签决定顺序)在招聘岗位范围内进行公开自主选岗,具体岗位详见《分配表》。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未能按规定时间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选岗权利。选岗完成后,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2021年毕业的应聘人员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十、纪律、监督
灌南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3236689。
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18-83968833。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灌南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灌南县教育局所属学校2021年赴高校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表.xlsx
2.灌南县教育局所属学校2021年赴高校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分配表.xlsx
3.灌南县教育局所属学校2021年赴高校公开招聘新教师报名表.xlsx
灌南县教育局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