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精神,为满足我市教育系统用人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黄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6个岗位(28名工作人员)。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黄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条件和业务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详见人社部规〔2019〕1号);
6.不能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聘用的情形。
(三)年龄、学历及毕业时间的说明
1.《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0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岗位表》中的学历层次要求,依次为本科及以上、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请注意相互区别与包含关系。如,某一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具有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均可报考,以此类推。原则上,报考人员应当以本人最高学历报考相关岗位;以本人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相关岗位的,招聘入职后不得以本人拥有学历高于报考要求的学历为由提出岗位聘用要求。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1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
3.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于面试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届时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2021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学生,一般不作为2021届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可于2021年4月7日登陆黄石人事考试网(http://www.hsrsksy.com.cn),进入黄石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名申请,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建议用本机自带IE浏览器或360浏览器兼容模式进行报名操作;此次报名将不再进行照片的人工审核操作,采取软件自动审核方式,考生须先进入黄石人事考试网下载照片处理工具,使用该工具对照片进行软件自动审核,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无法完成照片上传)。
(二)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报考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本人的报名序号,请注意保存。
(三)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7日9:00至4月12日17: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4月8日9:00至4月13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初审结果。17∶00报名系统自动关闭。
3.缴费确认时间:2021年4月8日9:00至4月14日17:00,报考人员网上缴费确认(每位考生须缴纳考试费用100元,报考人员在缴费期间,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4.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4月22日9:00至4月24日9:00,报考成功人员自行打印准考证。
特别提醒:请考生妥善保管准考证,考试时须随身携带。
四、考试办法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1.笔试形式及内容。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的特点,本次统一笔试按中学教师D2类、综合管理类A类设考。每个类别笔试科目分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
2.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21年4月24日。
笔试科目: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开考比例。为实现竞争择优,报考确认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3:1,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考确认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市教育局审批核准后,通过黄石人事考试网公示。对被取消的岗位已报名考生全额退费。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先在黄石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并缴费,于笔试当天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民政局(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证明由当地扶贫部门出具、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证明由当地民政部门出具),连同网上下载打印的缴费通知单,在现场指定地点领回所缴费用。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在笔试后10天通过黄石人事考试网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
特别提醒:考生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
(二)面试
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其中,黄石市教育信息化发展中心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其他岗位采取无生讲课的形式进行面试。
1.面试入围比例。各招聘单位按《岗位表》中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执行上述笔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由市教育局核准)。
2.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由市教育局在黄石人事考试网发布资格复审公告,招聘单位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须经单位同意,本地在编人员报考的需经单位主管部门备案,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公告。面试前由市教育局在黄石人事考试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考生。
面试公告发布后,在面试举行前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本场面试(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的平均分。对无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的,执行最低70分的合格分数线标准。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进入面试环节弃权的人员,本人须出具书面声明,拍照或扫描、传真发送至招聘单位。
4.面试成绩查询。面试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考生也可在面试后登陆黄石人事考试网查询。
(三)成绩计算
1.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2×(2/3)×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其计算公式为: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2.《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各为150分,时间分别为90、12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时间由招聘单位根据需要确定,原则上不低于每人10分钟。
3.根据《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有关政策的意见》(鄂人社发[2010]36号)精神,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含资教生、特岗生),报名本次招聘考试且参加了统一笔试,可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加5分,具体说明见附件3。
4.考生总成绩可登陆黄石人事考试网查询。
五、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管理
(一)体检、考察
按考生总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应聘人员,应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检,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手续。
2.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可以对应聘人员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进行延伸考察。考察中还要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并了解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形。考察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生(须参加了面试的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无递补人员的,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二)公示及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市教育局审定后,在黄石人事考试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市教育局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三)办理聘用手续
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各招聘单位与拟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六、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和14日内有国(境)外旅游史或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还需提供一周内核算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报告。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七、其他
本公告由黄石市教育局和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14-6352843,0714-6516859。
《岗位表》中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等条件需咨询的,请与各招聘单位联系,咨询电话详见《黄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公开招聘单位网址、咨询电话、纪检监督电话一览表》(附件2)。
网上报名技术操作、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笔试安排需咨询的,请与黄石市人事考试院联系,咨询电话:0714-6525286;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由黄石市教育局和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黄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附件2.黄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公开招聘单位网址、咨询电话、纪检监督电话一览表.docx
附件3.黄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加分事项的说明.docx
黄石市教育局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