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城区2021年自主招聘农村、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及幼儿园教师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省编办、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用编计划及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规定,经鄂城区委、区政府同意,鄂城区人社局、区教育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6名农村、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及幼儿园教师(不含新机制教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履行教师岗位职责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2、报考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报考人员应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全日制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可报考幼儿园及小学阶段教师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可报考幼儿园、小学阶段教师岗位;报考幼儿园教师必须专科以上学历,其中非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报考幼儿园教师必须第一学历是幼师专业或学前教育专业;
4、报考人员须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其中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放宽至取得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应聘教师必须在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完成三年服务期方可异动;
5、身心健康,无心理疾病,能坚持正常工作,符合招聘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新机制教师首次聘用未满三年。
三、招聘岗位(46个)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15个小学岗位(语、数、外各5个);城区义务教育学校20个小学岗位(语文5个、数学5个、英语3个、体育3个、音乐2个、美术2个);幼儿园11个岗位。
四、招聘程序
2021年度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农村、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及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采取网上注册、网上报名、全省统一笔试、鄂城区人社局、区教育局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组织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方案另行制订(面试方案报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备案)。
笔试结束后,每个招聘计划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岗位,视情况另行公告。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拟聘用名单在鄂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公示公告。
五、其他
1、笔试加分。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政策要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服务期满证于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以下简称“三项目人员”)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可在笔试原始成绩上增加5分。“三项目人员”中已经通过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政策优惠。“三项目人员”须在2021年4月15日前,持可加分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鄂城区教育局现场审核登记。
2、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在鄂州市人社局、市教育局指导下,由鄂城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3、严肃纪律。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凡是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它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同时取消报考人员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未尽事宜。公告未涉及事项参照《湖北省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招聘公告》执行。
本公告由鄂城区人社局、教育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鄂城区人社局:027-60896220
鄂城区教育局:027-60281758
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鄂城区教育局
2021年3月8日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