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教师公告
根据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需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武汉东湖高新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聘用制教师和工作人员203人,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各类人员203人,包括应往届毕业生18人、在职优秀教师181人、财务人事人员3人、幼儿园保健医生1人。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资格条件及《武汉东湖高新区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所报岗位的相关条件。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纪律;
4.身体及心理健康,能胜任所报考岗位工作;
5.应聘幼儿园教师及语文学科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其他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财务人事人员、幼儿园保健医生除外)。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正在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读学生;
5.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6.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并处于记录期的;
8.武汉东湖高新区属教育事业单位在编(含聘用制)人员;
9.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应(往)届毕业生岗位
1.学历:2019届、2020届、2021届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其中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还须为学前教育专业毕业。
2.年龄:本科毕业生年龄应在30周岁以内(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在35周岁以内(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在40周岁以内(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教师资格:必须具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或有效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应具有毕业高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教师资格证高段可低用;具有高等院校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可以申报与教师资格证相同或相近学科的岗位;取得科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等学科教师资格证均可报名小学科学教师岗位。
(二)在职优秀教师岗位
1.学历: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个别偏远学校教师岗位学历条件放宽至全日制专科(仅限大屋陈学校、滨湖幼儿园)。
2.年龄:35周岁以内(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或40周岁以内(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详见附件1。
3.教师资格:必须具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高段可低用);具有高等院校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可以申报与教师资格证相同或相近学科的岗位。
4.任教年限及资历:现任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且具备5年或8年及以上一线教学工作经历,其中,取得区(县)级及以上教学类相关荣誉者(详见附件2)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教育培训机构工作经历和毕业前实习任教经历不计算为符合条件工作经历。
(三)财务人事人员
1.学历及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且须为会计学、财务管理或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毕业。
2.年龄:35周岁以内(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资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取得助理会计师及以上职称的;
(2)已取得经济系列的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及以上职称的。
(四)幼儿园保健医生
1.年龄:35周岁以内(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大学本科学历,且为医学相关专业毕业。
3.从业资格:必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具体程序如下:
(一)岗位查询
2021年4月6日,在武汉东湖高新区政务网(www.wehdz.gov.cn)、武汉掌上人才(www.whzsrc.com)发布招聘公告,应聘人员可在上述网站上进行岗位查询(体音美岗位需对照专项特长要求报名)。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核
1.提交应聘申请。应聘人员于2021年4月12日9:00至4月16日12:00期间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或关注“武汉掌上人才”微信公众号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期间每日9:00在武汉掌上人才网发布岗位应聘量统计信息,为应聘人员提供报名参考。
2.详细填写报名信息。申报有专项特长要求的岗位必须在“备注”栏填写专业特长;申报在职教师岗位必须在“备注”栏详细填写参加工作以来的工作经历(填写格式:2015.09--2017.07在XX小学任教,2017.07--至今在XX小学任教);申报财务人事人员岗位应根据本人情况在“备注”栏填写所取得的证书名称。未按要求填写备注栏信息的,将无法通过审核。
3.查询网上审查结果。应聘人员于4月12日12:00至4月16日18:00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查询网上审查结果。通过网上审查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应聘申请未通过的,4月16日12:00以前,可改报其他岗位。
4.现场资格审核。通过网上报名审核的在职教师和保健医生岗位的应聘人员应在4月13日9:00至4月17日12:00期间,按照《武汉东湖高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优秀教师现场资格审核材料目录》(见附件3),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报考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应往届毕业生、财务人事人员岗位应聘人员在笔试后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5.审核结果查询及缴费。应聘人员应在2021年4月21日9:00至4月23日17:00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查询审核结果,同时进行报名确认及缴费(未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不能进行缴费)。未按时进行确认及按规定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往届毕业生、财务人事人员岗位网上报名通过人数与招聘人数未达到2:1比例的或在职优秀教师、保健医生岗位现场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与招聘人数未达到2:1比例的,根据报名人数及招聘计划做相应计划调整、核减或取消。取消的岗位将及时告知相关报名人员,并通知其改报其他岗位。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于5月6日9:00至5月9日9:00,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
(四)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1年5月9日。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应往届毕业生和在职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与《教育综合知识》(按4:6比例折算计入笔试成绩),财务人事人员岗位笔试科目为《财务人事综合知识》,幼儿园保健医生岗位笔试科目为《幼儿保健知识》。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与最后一名成绩并列人员一并入围面试)。笔试中缺考任意一个科目的,不再列入面试人员名单。
(五)笔试成绩查询及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适时在武汉掌上人才网发布笔试成绩查询及资格复审通知。
应往届毕业生和财务人事人员岗位的应聘人员须按照《武汉东湖高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优秀教师现场资格审核材料目录》(见附件3),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资格条件不符合或不能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若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进行资格复审。
(六)面试
面试采取试教、说课或结构化面试等形式。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七)体检、考察和签约
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然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员比例未达1:2的岗位,实行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控制(合格分数线在面试公告中公布)。若出现考生综合成绩并列的,则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工作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诚信记录、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空缺时,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岗位认定登记及聘用
本次招聘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管理,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3年),执行全区统一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并办理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拟聘用人员在武汉东湖高新区政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者,按照武汉东湖高新区岗位设置相关规定办理岗位认定登记手续,在试用期间,暂时认定登记在专技岗位中的“未定级”,待其试用期满取得相应任职资格后,依据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等级认定到相应等级岗位。
五、其它事项
(一)应聘各环节的有关通知将通过网站发布公告或以短信、电话等形式告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武汉掌上人才网、武汉东湖高新区政务网。
(二)应聘人员年龄在报考环节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上出生日期为准。应聘人员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人员,资格审核时必须提供真实可靠的至少两种证明材料,如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或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办理岗位认定手续时必须同时提供有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和劳动(聘用)合同方可计算工龄。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其聘用资格:
1.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2.未在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毕业派遣手续;
3.未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
4.未在2021年8月31日前办理完成档案转移手续。
(五)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
(六)本公告由武汉东湖高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27-67880466
招聘监督电话:027-65527182
附件:1.武汉东湖高新区2021年教师招聘岗位一览表.xlsx
3.武汉东湖高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优秀教师现场资格审核材料目录(分应往届毕业生、在职教师、财务人事人员、幼儿园保健医生).docx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 事 局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 育 局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