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第十二师2021年特岗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第十二师2021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安排,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2名特岗教师,具体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4月7日10:00至4月13日19:00(逾期不再受理)。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历届本科毕业生及以上学历(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优先)。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221团、222团学校招聘普通高等院校应届、历届专科毕业生及以上学历(师范院校、师范专业、本科学历优先)。
(二)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的专业要相同或相近,并应同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所持教师资格证应与所学专业相近,与报考岗位相一致)。
(三)招聘岗位普通话水平或国语水平要求: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或MHK等级水平须达到三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报考“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级及以上水平标准。
(四)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报考221团、222团学校岗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根据人社部发〔2020〕24号的通知要求: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政策,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证。工作1年仍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协议。
(五)报考者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志愿服务团场教育,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任何刑事处分。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病和精神病史,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及教师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1.报考人员可通过兵团第十二师政务网(http://www.12s.gov.cn/)和“十二师教育”微信公众号,查询《2021年十二师特岗计划学科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2),每位报考者只能填报设岗团场学校的一个计划岗位。政策咨询电话0991—3073723。
2.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将电子报名材料按照顺序编辑在一个WORD文档中,发送至招聘工作组指定的招聘邮箱jyjksfwzx@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并上传以下材料的电子版: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户口或身份证扫描件、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近期一寸蓝底免冠照片、获奖证书、《2021年兵团团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承诺书(附件3)。(2021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可由所在院校出具相关证明)。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资格审查。
1.对报考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2.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查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兵团第十二师政务网和“十二师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报名人员4月16日可登陆兵团第十二师政务网或“十二师教育”微信公众号,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三)面试。2021年4月24日10:00至19:00。由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组聘请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现场或者网络视频的形式(具体面试形式另行通知),通过说课与专家提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教师基本功、教学实践能力等。
(四)考核聘用。调阅面试合格考生档案资料,按照“定团场、定学校、定岗位”的原则与拟聘人员(初次就业人员)签订《大学生就业协议书》和《兵团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协议书》,非初次就业人员需提交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签订《兵团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协议书》。
(五)体检与培训。拟聘用人员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不参加特岗教师岗前培训人员不予录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到岗后资格复核。拟聘用人员报到后,由用人单位对考生资格条件、体检、考察等相关情况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的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宜。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面试费。
四、招聘待遇
招聘兵团特岗教师的优惠政策严格按照国家、兵团相关要求执行,特岗教师享受同城同级别在职教师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按期按标准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定期组织符合条件的特岗教师申报职称,服务期满后,予以聘任。
五、招聘有关事项
1.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要求的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招聘公告确定的时间、方式,如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发布有关通知或安排的官方网站为十二师政务网和“十二师教育”微信公众号。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本招聘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报名时如实填写、上传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7.本招聘公告由第十二师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91-3073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