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马瑶族自治县2021年自主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全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和《河池市教育局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河池市2021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河教发〔2021〕16号)精神,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及道德品行;
(四)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
(七)具有相应学历、学科专业和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2021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考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也可报名参加应聘,如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的,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逾期未提供将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二)大学专科学历报考者,生源地或常住户口必须为广西;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者,生源地或常住户口不受限制。
(三)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7月31日至2003年7月31日期间出生的人员)。
(四)招聘对象和具体条件详见《巴马瑶族自治县2021年自主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附件3)。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参加招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本县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聘用控制数);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现役、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
三、招聘方式
结合本县计划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派出招聘工作组参加自治区人社厅、教育厅及高校组织的高校毕业生双选会或者根据本县实际情况,到全国部分高校设巴马专场招聘会。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时间和地点
1.2021届广西高校毕业生春季双选百色分会场双向选择洽谈会,时间:2021年4月10日9:00-13:00,地点:百色学院东合校区办公楼前篮球场(百色市右江区中山二路21号)。
2.河池学院2021届毕业生就业双选会,时间:2021年4月19日9:00-13:00,地点:河池学院。
3.广西综合性高校毕业生现场双选会暨全区第一期就业精准帮扶双选会,时间:2021年4月24日9:00-13:00,地点:广西民族大学思源湖校区李宁田径场(南宁市大学西路158号)。
4.广西大学河池专场招聘会,时间:2021年4月25日9:00-12:00,地点:广西大学校内。
5.其他场次双选会的具体时间、地点以适时发布招聘信息为准。
(二)报名材料
1.非2021届毕业生提供:《巴马瑶族自治县2021年自主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近期2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直接粘贴在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并按以上顺序排列装订,材料均为1份。
2.2021届毕业生提供:报名表、近期2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直接张贴在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按以上顺序排列装订,材料均为1份。
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个人证件需提供原件核验。报名人员须在双选会当天持以上材料到双选会现场报名确认,由招聘工作组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不到现场核验相关材料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三)面试、洽谈
按要求对应聘者进行面试、洽谈,具体时间、地点临时选定,面试考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选派。
(四)确定意向人选
根据洽谈、面试情况,确定意向人选,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签订就业意向协议情况,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考察工作程序、内容、标准参照国家公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具体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
1.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对其名单按程序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招聘单位与新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人员服务期限为3年。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如符合享受我县人才激励政策,按规定执行。
五、其他要求
(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
(二)报考人员在自主招聘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三)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自主招聘的所有人员须主动配合,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并佩戴口罩(口罩自备)、出示健康码,经验证后方可进场。经现场医疗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得参加当日应聘。
(四)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巴马瑶族自治县教育局、巴马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巴马瑶族自治县教育局:0778-6217740;
巴马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8-6212078。
附件:附件1 巴马瑶族自治县2021年自主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20210407.xls
附件2 巴马瑶族自治县2021年自主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20210407.xls
附件3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xls
巴马瑶族自治县教育局巴马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