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1年公开选聘丰宁一中教师公告
为加强我县高中教师队伍建设,解决丰宁一中教师队伍面临的实际问题,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选聘高中教师和主管教学的副校长,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
二、名额及优惠条件
本次采取选聘录用方式,暂不入事业编。其中:选聘教师20名,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1名。选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情,见附件3《丰宁一中2021年公开选聘教师、副校长普通话及专业能力要求》,附件4《丰宁一中2021年公开选聘教师、副校长岗位信息表》。
被录用的教师,县政府无偿提供给每人58平方米的奖励性住房一套(暂无所有权),在丰宁一中工作满10年后,该住房产权归其个人所有;被录用教师月工资1.5万元(其中基础工资1万元,绩效工资0.5万元,上五险一金,工资和绩效为税前收入)。主管教学的副校长年薪20万元,另设年绩效奖10万元(30万为税前收入,上五险一金)。
三、选聘方式
本次选聘采取公开方式,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岗位。按照政府审批、制定方案、发布公告、现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拟聘人员公示、实施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年龄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选聘《公告》发布之日)。
(二)具有国家统招全日制师范类一批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国家统招全日制非师范类一批本科研究生、“双一流”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均可报名应聘。在读学生必须于2021年7月底前取得符合条件的毕业证书。心理健康学科岗位,全日制一批心理学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均可报名应聘。
(三)主管教学的副校长,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6年以上高中教学经验,至少有二届毕业班经历,6年以上高中教学校长管理经验,被评为省级以上骨干校长、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特级教师等荣誉称号之一,且教学质量突出,具有副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四)所有选聘岗位均需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或在中国教师资格网能够查询到教师资格合格证明,且证书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因受疫情影响,2020和2021年毕业生可以先选聘上岗,按照相关规定再考取教师资格证)。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有失信记录被执行人员;违规违纪受到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人员;在处分期或正在接受纪委监委调查人员;肄业生;现役军人。
五、选聘的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选聘公告
选聘公告将通过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承德丰宁人社微信公众号、丰宁教育微信公众号、丰宁一中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1.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4月8日至2021年4月14日(周六日不间断报名)。
2.报名和资格审查地址:丰宁教体局进修学校4楼计算机教室。
3.资格审查由县教体局和丰宁一中负责。符合选聘岗位条件的报名者,本人携带二代身份证、高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报到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报名和审查,要求材料真实准确。
4.教学副校长应聘者,本人携带二代身份证、高中教师资格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原职务任职文件、其他应聘条件的相关证书及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报名和审查。
(三)笔试面试
4月22日至23日领取准考证,地点:丰宁教体局进修学校4楼计算机教室。
笔试内容为“现场备课书写教案”,面试内容为“课堂教学考核评定”。
1.笔试“现场备课书写教案”
(1)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现场备课”以抽签出题的方式确定相应学科的内容,考生单独备课,备课时间为40分钟。
(3)“现场备课”主要考察:教师对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教学规律的把握;教学设计、板书设计、知识传授、突破重点难点的能力水平;教法学法、授课艺术等素质与能力。专家组统一阅卷,满分100分,20%计入总分。
2.面试“课堂教学考核评定”
(1)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抽签确定应聘教师讲课顺序,并重新抽取讲课内容,备课时间40分钟,讲授时间25分钟。使用教材为2020年秋季河北省承德市高一年级新教材。
(3)面试主要考察学科专业知识、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心理品质、授课时效等。采取评委组评定与学生评价两方面打分评定方式。计分时去掉最低和最高分后,计算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评委组评定满分为100分,60%计入总分,学生评价满分100分,20%计入总分。
(4)考试成绩在丰宁一中校门显著位置公布,并在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丰宁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3.选聘教学副校长,考试内容包括笔试、演讲和答辩。先进行笔试,30分钟完成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40%计入总分。演讲与答辩前先抽取个人出场次序,应聘者按次序抽取演讲题目进行演讲、答辩。准备时间为20分钟,演讲时间在20分钟以内,答辩时间在10分钟以内。现场演讲,现场答辩,当场评分。计分时去掉最低和最高分,计算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演讲和答辩满分为100分,60%计入总分。依据总分名次,由选聘丰宁一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考察对象。
(四)体检
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分学科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果招聘计划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丰宁县户籍者优先;承德市户籍者优先;学历(学位)高者优先;“双一流”大学优先;一本学校优先;面试考试成绩高者优先;教学工作经历长者优先。如以上条件均相同,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择优参加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须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人员,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
(五)政审
对应聘教师人员档案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审查应聘者各种证件的真实性,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对政审不符合要求或公示期间被举报发现问题并经查实的考生和自动放弃考核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是否递补由选聘丰宁一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被列入考察对象的教学副校长,由专门成立的考察组对其进行实地考察,结果报送“公开选聘丰宁一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聘用人选。
(六)聘用
1.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选聘管理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因某学科报名人数不足,没有超过应选聘人数的,仍按程序组织选聘,本着“择优选用”的原则,依据考生考试成绩和现场教学表现,通过评委表决,上报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录用。
3.被聘用人员须按要求及时报到,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试用期聘用协议》,办理上岗手续。
4.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后实行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对考核不达标的人员予以解聘,考核细则另行制定。
六、有关说明
(一)考试全程实行封闭管理,电子监控录像,所有工作人员和考生都要经过安检和电子设备检测,并收缴通讯设备统一管理。
(二)因不可抗力或无法预测等原因,在选聘过程中涉及的内容、时间等有可能发生变更,将及时通知,请考生随时留意查看相关网站信息,并须随时保持通讯畅通。
(三)在本次选聘过程中,凡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考试、体检、政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整个选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情况不真实的,伪造有关证件材料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及其他不符合选聘条件的,随时取消选聘资格。
(四)本方案由丰宁满族自治县2021年公开选聘丰宁一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五)咨询电话:0314-5975104;0314-5975108;0314-8015517
附件:
附件1:丰宁一中2021年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
附件2: 丰宁一中2021年公开选聘教学副校长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
附件3:丰宁一中2021年公开选聘教师、副校长普通话及专业能力要求.docx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