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抚远市高校现场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公告
为提高我市高中阶段教育教学水平,优化高中教师队伍建设,解决高中部分学科师资不足问题。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到高校现场公开招聘高中教师5人,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抚远市第一中学5名教师。(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1年普通高校统招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责任感、敬业精神和团队精神。
2.年龄为本科生30周岁以下(1991年3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33周岁以下(1988年3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普通高校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计划表名称一致或相近。相近是指:一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类似字:“班”)等的类似情况,可以报名;二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计划表》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计划表》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4.应聘考生必须保证在2021年7月15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等,未能按时取得的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应聘考生应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应聘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如被聘用,可在参加工作一年内考取,若没能考取教师资格证书,用人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的;(2)患有传染类疾病和精神类疾病的人员;(3)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本次招聘工作由抚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四、实施步骤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在抚远市人民政府网、哈尔滨师范大学网站上发布。
(二)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4月18日上午9:00至12:00
报名地点: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北校区)体育馆
面试时间:2021年4月18日下午1:00至5:00
面试地点: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北校区)即时通知
应聘考生在招聘现场需提交《抚远市高校现场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抚远市高校现场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承诺书》各一式两份,近期同版一寸蓝底免冠带姓名的照片2张,并提供下列证件、材料(含原件和复印件):
(1)2021年生需提供三方协议书(必须有学校和院系的公章)
(2)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
(4)预毕业证明(写明是否师范类)、学生证
(5)个人简历、院系推荐表
(6)大学学业成绩表(教务章)
(7)高考录取单(档案馆盖章)、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需提供《硕士录取通知书》
(8)各类获奖(荣誉)证书、计算机及英语等级证书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将按比例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面试
1.面试专家评委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聘请教育及相关行业的专家组成,共7人。
2.面试考核项目共三项,分别为资历评价、教学能力测试和专业素质测试,满分为100分。
(1)资历评价(20分)
满分20分;由专家委员会根据应聘者基本情况,按照《抚远市现场公开招聘高中教师资历考核表》考核标准进行量化打分。
(2)教学能力测试(50分)
讲课范围为现行高中学科教材,满分50分;每位应聘者备课30分钟,讲课15分钟。评委根据应聘者讲课情况,按照《抚远市现场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教学能力考核标准》,独立打分。所得有效分的平均分,即为该应聘者的教学能力测试成绩。
(3)专业素质测试(30分)
专业素质测试(答辩)的内容包括:教育理论知识、案例分析和专业理论知识,满分30分;评委根据考生答辩情况,按照《抚远市现场公开招聘高中教师面试答辩考核标准》,独立打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即为该应聘者的专业素质测试成绩。
根据应聘者面试三项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人选。总成绩相同时,按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教学能力测试成绩相同,按专业素质测试成绩高低)确定考核人选。
(五)签订协议
由招聘单位与进入考核人选现场签订“三方协议”。
(六)考核与体检
由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水平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与聘用
依据面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抚远市招聘领导小组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抚远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抚远市人社局发放《抚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录用通知书》,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照程序办理编制、工资、保险相关手续。
五、待遇及服务期限
报考人员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聘用人员在本市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除依法服兵役等国家、省规定的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得调离本市工作。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遵守招聘高校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并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0454-2132514、13154545781
监督电话:0454-2126101
抚远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