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劳动保障技师学院(天津市劳动保护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规定,为加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做好公开招聘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学院基本情况
(一)单位名称:天津市劳动保障技师学院(天津市劳动保护学校)
(二)单位地址:天津市东丽区程泉道2号
(三)单位性质及主要职能:学院始建于1956年,是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中等职业学校,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开展数控加工、机电技术应用、电器自动化设备安装与维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电子商务、计算机网络技术等学科中等学历教学和培训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11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主要从事教育教学、学生教育管理等工作。岗位1、岗位2、岗位3、岗位4、岗位6为教师岗位,应在入职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其中岗位6为实习指导教师岗位。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应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4月19日至2003年4月18日期间出生),招聘条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岗位要求是应届毕业生的,是指2021届离校未就业,以及2019年、2020年毕业后未就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2019、2020、2021年毕业能够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
8.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体岗位、数量、简介、条件等见《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或仍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规行为,尚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不能如期毕业、定向及委托培养的高校毕业生;
8.列为失信人员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涉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信息发布
报考人员2021年4月8日可通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rss.tj.gov.cn)和天津市劳动保障技师学院(天津市劳动保护学校)网站(www.tjlgj.com)进行岗位查询。
五、报名、资格审查及缴费
(一)考生报名登录网址
考生登录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公共服务平台:http://rsks.hrss.tj.gov.cn进行网上报名。
考生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4月19日9:00至4月23日16:00,报名时间为5天。
(二)单位资格审查时间为2021年4月19日9:00至4月24日16:00。
(三)考生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4月19日9:00至4月25日16:00。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网址与报名网址相同。
(四)2021年4月26日9:00至4月27日16:00学院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缴费人数1:3的比例确定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学院将取消或减少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2021年4月28日9:00至16:00,报考不能开考岗位并缴费的考生进行网上改报。
(五)2021年5月19日9:00开始,考生可从网上下载笔试准考证。
(六)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单位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六、考试
(一)笔试时间及科目
笔试时间为2021年5月23日。
《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
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021年6月8日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网站或到我院公告栏查询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二)资格复审
2021年6月12日9:00至16:00,学院进行资格复审。
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报名表、本人学历学位认证报告、荣誉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到学院进行资格复审。
报考岗位1的考生须提供能证明本人政治面貌的材料。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到学院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
(三)面试
2021年6月22日9:00至 6月25日16:00进入面试的考生网上缴纳面试考务费,并下载面试准考证。
面试时间:2021年6月26日或27日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技师学院官网公布。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成绩计算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2021年7月7日,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网站或到我院公告栏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
考察由学院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
法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rss.tj.gov.cn)网站和天津市劳动保障技师学院(天津市劳动保护学校)网站(www.tjlgj.com)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以上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导致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选空缺,招聘单位将根据工作需要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按照报考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选。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选。
九、其它事宜
如因疫情防控等因素需要调整相关招聘工作安排的,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rss.tj.gov.cn)和天津市劳动保障技师学院(天津市劳动保护学校)网站(www.tjlgj.com)发布补充公告,并通过短信方式将调整事项发至应聘人员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十、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24790738
监督电话:24790800
附件:天津市劳动保障技师学院(天津市劳动保护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申报表.xls
2021年4月8日
(人事教育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