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浦经济开发区2021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在职教师专场)
洋浦经济开发区是邓小平同志亲自批示,国务院1992年批准设立的我国第一个外商投资成片开发、享受保税区政策的国家级开发区。近年来,开发区先后被评为国家首批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首批绿色园区和石化产业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洋浦地处海南西北部洋浦半岛,位于泛北部湾中心地带,是连接大中华地区和东南亚国家的关键节点,是中南半岛货物经海上运输进入中国大陆的必经之地,是“一带一路”重要支点。开发区环境质量优良,自开发区成立以来,连续多年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100%。在海南自贸港建设新时代,洋浦被海南省委省政府赋予建设自贸港先行区示范区、全省高质量发展增长极的重要使命,明确了西部陆海新通道国际航运枢纽、先进制造业基地、大宗商品集散交易基地、新型国际贸易创新示范区等四大产业定位。“中国洋浦港”国际船籍港政策第一时间落地。
洋浦经济开发区内有洋浦中学,洋浦第一小学,洋浦实验小学等公办学校,其中洋浦一小为省级规范学校,全国文明校园。洋浦一小和实验小学等4所学校已评为全省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应用示范校培育项目学校。洋浦中学为海南省一级甲等学校。近年来,洋浦大力发展教育,引进红黄蓝教育集团、武汉外国语学校等一批优质教育资源与我区学校(园)进行合作办学,德国知名高校将落户洋浦,这将是是全国第一所境外、在中国独立办学的大学。现为适应我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引进优秀人才,推进师资队伍健康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洋浦管委会批准,决定2021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中小学在职教师16人。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共计招聘16名中小学在职教师,具体岗位名额详见附件3(在总招聘人数范围内,根据应聘人员情况,不同学科、不同岗位人数可适当调整)。
2. 招聘范围:在职教师岗位面向海南省外在职教师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洋浦的教育事业,愿意扎根洋浦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条件,能履行教师的义务,身心健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符合教师岗位要求,具有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能胜任本职工作。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罚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失信被执行人;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情形。
(二)具体条件
在职教师岗位(面向海南省外):本科及以上学历,在编教师,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6月30日后出生),中小学一级以上职称,获得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优秀教师”等相关荣誉。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工作安排
(一)报名
报名采取线上的方式进行,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荣誉证书等证书(面试时带原件)和要求提供的其他佐证材料等扫描件以姓名+应聘岗位+最高学历+最高荣誉的格式命名邮件,一并发送到指定报名邮箱709108922@qq.com。报名时间截止到4月30日。
面试时间为5月1日至2日,地点为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洋浦中学。
(二)初审
应聘时须递交报名登记表(附件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荣誉证书等证书的复印件(面试时带原件) 和要求提供的其他佐证材料,招聘小组对应聘者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现场公示,以邮件、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到人。
(三)考试方式
1.报考在职教师岗位的考生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计算取面试分数。
2.面试主要采取微格教学的形式。侧重考查应聘者的教育教学热情、责任心、语言表达能力(含普通话)、班级管理能力等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学科教学技能和身体心理素质。面试分数总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考察
根据本站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人员。考察工作由招聘小组负责。在职教师考察方式为联系被考核人员的工作单位,对考核人员德能勤绩廉进行考察。
(五)拟聘与签约
招聘小组根据考试成绩、考察结果和招聘岗位及职数,并统筹考虑其他招聘点情况,确定拟聘人员。由招聘小组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加盖洋浦经济开发区教育管理办公室公章。
(六)体检安排
应聘者需报名时提供近一月的县级以上二甲医院体检报告或签约后1个月内提交体检报告。8月份报到前,招聘小组将统一组织一次体检,未按规定时间提交体检报告和参加统一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2016〕140号)政策执行。
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在应聘相同岗位入围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递补只限一次。
(七)聘用
经洋浦经济开发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审定,报管委会批准后在相关网站上公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人事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待调查清楚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招聘工作纪律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的监督。
联系部门: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联系地址: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洋浦大厦1728室
咨询电话:王老师:17776999280
许老师:18889542219
监督、举报电话:组织部:0898-28836072 刘先生
(仅限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五、聘用人员待遇
(一)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落实待遇。此次教师招聘为带编招聘。在职教师不实行试用期制度。
(二)硕士研究生、特级教师录用后可享受管委会每年1万元的特殊人才津贴,但须服务洋浦满五年,在洋浦工作不满五年离职或调动的,应退还领取的特殊人才津贴。
(三)符合相关人才认定标准的录用人员,经认定后享受相应的住房补贴。(见附件2)
六、联系办法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7776999280
许老师 联系电话:18889542219
邮 箱:709108922@qq.com
本公告由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负责解释。
附件:1.洋浦经济开发区2021年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xls
3.洋浦经济开发区2021年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在职教师专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