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21年自主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全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自治区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转发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若干意见的通知》(桂教基教〔2021〕12号)、《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和《河池市教育局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河池市2021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河教发〔2021〕16号)精神,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及道德品行;
(四)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
(七)具有相应学历、学科专业和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2021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考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也可报名参加应聘,如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的,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逾期未提供将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二)大学专科学历报考者,生源地或常住户口必须为广西;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者,生源地或常住户口不受限制。
(三)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7月31日至2003年7月31日期间出生的人员)。
(四)招聘对象和具体条件详见《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21年自主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附件4)。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参加招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本县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聘用控制数);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现役、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
三、招聘方式
由自治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招聘单位参加区内外举办的高校毕业生招聘会、双选会或人才交流大会,现场设点,接受应聘人员报名,对应聘人员采取直接洽谈、面试(面谈)方式进行。招聘计划表同时在有关高校招聘现场公布。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时间和地点
1.河池学院2021届毕业生就业双选会,时间:2021年4月19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地点:河池学院。
2.广西大学2021届毕业生春季双选会,时间:2021年4月25日上午9:00至下午15:00,地点:广西大学校内。
3.其他场次双选会的具体时间、地点以适时发布招聘信息为准。
(二)报名要求
1.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202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各一份。
2.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复印件一份。
3.《个人承诺书》(附件3)原件一份。
4.《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21年自主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原件一份,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
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个人证件需提供原件,报名表等相关材料在招聘现场提供。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不到现场核验相关材料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自负。报名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必须真实有效,并保持电话畅通,因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未保持电话畅通影响本人报考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三)面试、洽谈
按要求对应聘者进行面试、洽谈,具体时间、地点临时选定,面试考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选派。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体检、考核人选。
(四)确定意向人选
根据洽谈、面试情况,确定意向人选,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签订就业意向协议情况,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考察工作程序、内容、标准参照国家公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具体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河池人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要求
(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
(二)报考人员在自主招聘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三)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自主招聘的所有人员须主动配合,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并佩戴口罩(口罩自备)、出示健康码,经验证后方可进场。经现场医疗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得参加当日应聘。
(四)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教育局、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教育局:0778-8220202;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8-8216577。
附件:
附件1: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21年自主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20210413.xls
附件2: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21年自主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20120413.xlsx
附件3: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个人承诺书20210413.doc
附件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xls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教育局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