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骅市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现将本次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招聘岗位为合同制幼儿教师,招聘数量为145名。具体岗位详见《黄骅市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岗位汇总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5年4月20日以后出生)。
3.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备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高校毕业生(指2019、2020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按照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编办《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公办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要求,可以参加招聘报名,按照招聘程序被录取聘用后,必须在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劳动合同。
5.具有黄骅市辖区户籍或父母户籍为黄骅市(一方即可)。户籍迁入时间须在2021年4月20日之前。
黄骅市辖区包括黄骅市开发区、十个乡镇(黄骅镇、南排河镇、常郭镇、吕桥镇、旧城镇、羊二庄镇、齐家务镇、官庄乡、羊三木乡、滕庄子镇)、三个街道办(骅西街道办、骅东街道办、骅中街道办)。
6.身心健康,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7.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4月20日。
(二)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的学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须按照《黄骅市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考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的要求,如实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提供防疫健康码绿码,并现场测体温。上级如有新的防疫要求,按照上级新要求执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现场交费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4月25日8:30至4月29日17:00
交费时间:2021年4月26日至4月30日8:30-17:00
交费地点:沧州广播电视大学黄骅分校
报名网址:黄骅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5.51.209:81)。
2、网上报名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的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要求,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证件审核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3)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通过“报名号”和“初始密码”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用户名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谨防因失密带来损失。
(4)按要求填写或选择表项(例:“户口所在地”填写为“河北省黄骅市XXX派出所”;“教师资格证”的相关信息按照报名表要求逐一填写,不可缺项;“工作简历”中如有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请注明“编外”或“编内”),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否则将被报名系统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打印报名表,携带报名表并到指定地点交费后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48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6)交费形式为现场交费,考生打印并携带报名表和现金,到指定地点交费。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由第三方现场收取。
(7)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后果自负。
3.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时,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招聘计划如果有调整,2021年5月7日前公布,请考生注意登录黄骅市人事考试网查询。
4.打印笔试准考证
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交费的考生,于2021年5月15日8:30至5月17日17:00登录黄骅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5.51.209:81)打印《笔试准考证》。
5.报名咨询
报名咨询电话:0317—5232166(市教育局人事科)
由于报名和咨询较多,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地点安排、有关要求等,本公告已尽可能详细说明,请认真阅读,确有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咨询效率。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考试不设考生查分环节。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和出示防疫健康码绿码,并现场测体温合格后方能进入考场,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考试内容为学前教育知识和《教育类公共知识》,一张试卷,其中学前教育知识80分,《教育类公共知识》2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考生可登录黄骅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确定是否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时间、地点和成绩查询时间见笔试准考证。
2.证件审核
笔试结束后,依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证件审核环节人员。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全部进入证件审核。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证件审核,证件审核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考生须出具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以下证件和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2)毕业证(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笔试准考证、《考生报名表》(黄骅市人事考试网打印);
(4)教师资格证。
逾期未提供证件、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教学主题涵盖学前儿童科学教育、语言教育、艺术教育、健康教育和社会教育,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学前教育基本素养、学科知识、教学能力、语言表达、仪表举止等方面。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4.总成绩确定
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三)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从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选。如末位总成绩并列并超计划时,按笔试成绩、笔试学前教育知识成绩、全日制学历高低、后取学历高低顺序确定。按照以上顺序仍不能确定人选时,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人选的方式方法并最终确定人选。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按招聘程序即时递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由市教育局对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的报考条件、个人档案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核。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逾期不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四)体检、考察
对通过资格复审的人选进行体检、考察。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本人负担。考察内容为本人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五)公示、聘用
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在黄骅市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领导小组审批后,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五、岗位选择及聘用人员待遇
(一)拟聘人员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顺序,由本人选择学校(总成绩相同的人员,通过抽签形式确定先后顺序)并签订劳动合同,五年内不得提出跨乡镇调动申请。涉及选岗的学校见《黄骅市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岗位汇总表》(附件1)。
(二)本次招聘的幼儿教师为编外合同制教师,与用人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定额工资,按照3800元/月标准执行(含参照企业职工标准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个人应缴纳部分),取暖费按照月工资总额标准计发,每年参照应发工资总额1%额度递增工资。
(三)用人单位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留任,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合同。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经双方协商可续签劳动合同。
六、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市纪委监委机关及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监督。一经发现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纪委监委机关将追究其责任,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其它
(一)本《公告》在黄骅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5.51.209:81)、黄骅在线、黄骅报社公众号发布。
(二)涉及招聘工作的通知、公告等将在黄骅市人事考试网发布,请考生及时注意登录查阅,不再另行通知。
(三)证件审核、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环节出现自动放弃或不合格情况的,在本岗位招聘计划内即时按招聘程序递补。
(四)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笔试、证件审核、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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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黄骅市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岗位汇总表》.docx
2.《黄骅市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考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doc
黄骅市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