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丹县2021年自主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做好我县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6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措施>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28号)及《关于做好河池市2021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河教发〔2021〕16号)精神,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岗位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县级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为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免费师范生)。
2.乡镇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为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名额、招聘岗位类别及人数
招聘名额共110名(见附件1)。
1.高中类:1个单位3个岗位3人。
2.初中类:11个单位58个岗位91人。
3.小学类:2个单位4个岗位4人。
4.幼儿园类:11个单位11个岗位12人。
(三)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聘用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工作能力,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业(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4月19日至2003年4月19日期间出生的人员);
6.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本公告指相应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资格)。由于教师资格证一般在7月上中旬发放给考生,如果个别考生未能在7月31日前拿到教师资格证书,但已在教师资格认定所报教育局资格审查合格,可向认定所报教育局申请先开具教师资格认定审查合格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7.本次招聘岗位涉及到的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见附件2)的专业目录。
二、招聘方式步骤
本次招聘在河池人才网发布公告,通过参加高校双选会、专场招聘会进行招聘,采取直接面试、体检、考核的方式进行。
(一)招聘方式
1.结合本县计划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派出本县招聘工作组参加区、市人社部门组织的高校毕业生招聘会、双选会或政府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组织的人才招聘会,亦可根据本县实际情况,到全国部分高校举办专场招聘会。各项招聘的具体时间另行在河池人才网上公布,或以其他适当的方式公布。
2.举办县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场招聘会。针对参加招聘会(双选会)招聘后仍有空缺的职位,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本县组织举行专场招聘会,办法依照双选会、招聘会形式进行。
(二)参加双选会和举办专场招聘会时间安排
1.2021年4月19日,河池学院双选会。
2.2021年4月底,到贵州省相关师范院校举办专场招聘会(具体时间和地点待定,以发布公告为准)。
3.2021年5月上旬,在南丹县城举办专场招聘会(具体时间另行公布,以发布公告为准)。
(三)招聘步骤
1.组织报名。
本县招聘工作组到双选会或专场招聘会现场设点,接受应聘人员报名,报名人员填写《南丹县2021年自主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附件3)及相关报名表格。报名时间、地点详见各场次双选会或专场招聘会信息。
2.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同时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筛选。
3.进行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根据报名情况,从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员中按不低于1:3比例筛选确定面试人选,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直接进入面试。
(2)组织命题。面试题本由派出的招聘工作组组长组织考官现场命题。
(3)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临时选定,考官组按要求对应聘者进行面试、洽谈。原则上面试考官不少于3人,由本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选派。
(4)确定体检对象。经洽谈、面试,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可列为体检对象,由考官组现场确定并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后,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如无特殊情况,以上四项工作均在双选会或专场招聘会现场进行。
4.体检和考核工作。
(1)体检。根据与考生签订就业意向协议情况,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跟踪监督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在自治区制定出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门的体检标准及相关规定之前,本次招聘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要求执行。体检所需经费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论被告知后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体检实施机关在规定时间内联系到符合条件的医院进行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在7个工作日内不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复检仍不合格的,可从面试成绩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2)考核。教育、人社部门根据体检合格人选按1:1比例初步拟定进入考核人选,上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考核工作由教育、人社部门组织招聘单位实施。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再一次进行复查。如考核中发现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或出现考核结论定性为不合格的,可从面试成绩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5.公示、审批和聘用。
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根据已签订就业意向协议考生的体检、考核结果,按1:1的比例向县人社部门报送拟聘人选,经县人社部门审核后上报县委审定,并在河池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名单一经在网上公示,各个招聘岗位如有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者出现被举报经查实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三、其他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切实做好我县2021年自主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
(二)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
(三)县纪检监察部门及招聘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要对招聘工作的各环节进行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要立即予以纠正,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丹县教育局、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联系电话:
南丹县教育局人事股:0778-7238547;
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78—7213685。
附件:南丹县2021年自主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1.xls
南丹县2021年自主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2.xls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n.xls
南丹县教育局
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