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及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结合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现将2021年上半年杭州市钱塘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杭州市钱塘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杭州钱塘新区教育与卫生健康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杭州市钱塘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组织实施。
2.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户籍、居住地(须办理“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且在钱塘区签注并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部队驻地(仅限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钱塘区的人员,均可在受理申请期限内向我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3.本通告对象为符合认定条件且取得教师资格相应学历证书的人员。
注:2021年上半年第二批次认定对象仅限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及已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认定工作通告将于5月10日左右在钱塘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与卫生健康专题(http://qt.hangzhou.gov.cn/col/col1229418094/index.html)发布。
4.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网上申报阶段:
4月22日—5月7日,申请人登入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通讯地址与邮寄地址保持一致,许可决定书、教师资格证书统一邮寄送达,并由本人签收,该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表中的确认点必须选择钱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详见附件1)
第二阶段为政策咨询、电子材料审核及受理申请阶段:
4月22日-5月10日,政策咨询。申请人如有政策疑问,可至钱塘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咨询(也可电话咨询或QQ咨询),确定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5月12日-19日,体检。根据报名情况,将分批次安排体检,具体体检时间请关注QQ群通知。申请人在指定时间携带身份证和体检表自行前往指定的浙江省中医院下沙院区三号楼一楼体检中心(杭州市钱塘区9号大街9号)进行体检。体检时间为上午8:00开始。体检时随带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2张(必须与网报上传照片一致,背面写上姓名),一张粘贴在体检表上,一张交给现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工作人员(上交照片装入信封,封套上要工整写明“申请资格种类+学科+姓名+联系电话”)。
4月22日-5月26日,电子材料提交。2021年下半年钱塘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行“跑零次”,申请人相关资料如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杭州市公共数据平台信息核验通过,无须提交任何材料。核验未全部通过或相关平台无信息的申请人,须将相应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钱塘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工作邮箱qtjzrd@163.com,文件夹名称为“申请资格种类+申请人姓名+联系电话”。电子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
6月1日,认定机构审核材料,明确受理意见,并发布公告。
4.港澳台居民申请教师资格按《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精神办理,相关事宜可咨询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5.申请人网上申请后须加入钱塘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QQ群,以便政策咨询、信息沟通。
6.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的通知、认定的结果等事项将通过QQ群或钱塘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与卫生健康专题(http://qt.hangzhou.gov.cn/col/col1229418094/index.html)通知、公告或公示的形式发布。
钱塘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咨询电话:89898107、89898170;
地址:杭州市钱塘区迎康路28号501室。
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附件:1.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注意事项
2.电子材料提交清单
杭州钱塘新区教育与卫生健康局
2021年4月19日
附件1: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妥善保管个人密码及报名号,以便查询个人信息及修改信息(网报结束后个人信息将无法修改)。(申请人注意:个人信息填写完毕后,须点击“提交”,系统将提示“注册成功”,注册完毕。)
二、重点时间节点及注意事项
1.网报截止日期5月7日24时,网报时务必填写信息准确,上传图片清晰。
2.政策咨询:4月22日-5月10日(正常上班时间),申请人如有政策疑问可至现场咨询(也可电话咨询或QQ咨询),确定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钱塘区中小幼教师资格认定QQ群号1007285680 ;钱塘区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QQ群号905509342 。进群后请按“申请资格种类+姓名”的格式修改群名片(如:小学张三)。
3.体检:5月12日-5月19日,我们将根据报名情况分批次安排体检。具体体检名单和时间安排请关注QQ群通知。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和体检表自行前往浙江省中医院下沙院区三号楼一楼体检中心(杭州市钱塘区9号大街9号)进行体检,届时需配合出示绿码和测温。体检时间为上午8:00开始。(逾期将不再安排体检)。体检表请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填写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既往病史五项内容并签字,粘贴与网报上传一致的照片。体检需空腹,申请人需参加全部体检项目(如胸透等),请申请人根据自身身体情况酌情安排。体检费按医院收费标准由申请人自负。体检报告由钱塘区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统一领取。
4.电子材料递交截止5月26日24时,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5.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将于6月21日左右由杭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过杭州教育网(网址www.hzedu.gov.cn)公告,请申请人注意浏览,了解自己的申请办理情况,杭州市教育局将不再通过其它途径进行告知或通知。证书制作完成后,将与行政许可决定书一同邮寄送达,并须申请人本人签收。
6.如出现报错认定机构等情况,更改截止日期为各确认点体检前一个工作日。
7.申请人在认定过程中所提交的信息及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申请人对提交虚假信息及申报材料所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附件2:电子材料提交清单
一、申请人相关资料如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杭州市公共数据平台信息核验通过,无须提交任何材料。核验未全部通过或相关平台无信息的申请人,须将相应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钱塘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工作邮箱qtjzrd@163.com。
二、申请人所提交的电子材料须为扫描件,文件夹名称为“申请资格种类+申请人姓名+联系电话”。
三、电子材料提交清单
(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持外省身份证的申请人提供);
(2)学历证书扫描件(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未通过的申请人提供);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扫描件(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未通过的申请人提供);
(4)驻杭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人事关系证明扫描件(须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
(5)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扫描件(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需提供);
(6)其它因特殊情况致公共数据平台未取得核验材料,由受理机构另行通知。
以下材料仅2011年及以前入学、未取得过教师资格证书且未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师范类毕业生提供:
(7)毕业成绩单扫描件(由档案管理部门注明复印自原件,并加盖公章);
(8)教育学实习表扫描件(由档案管理部门注明复印自原件,并加盖公章);
(9)师范生证明扫描件(1999年及以后入学的高等教育师范生须提供,如申请人属浙江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教务处出具;属浙江省以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师范处或学生处出具);
(10)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证明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