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市2021年校园公开招聘特殊教育学校专任教师公告(1号)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批准,决定赴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开展校园公开招聘特殊教育专任教师工作。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面向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专任教师5名,具体详见《琼海市2021年校园公开招聘特殊教育学校专任教师职位表》。
二、应聘条件
(一)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特殊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岗位需求的其他条件;
7.年满18周岁,35周岁以下(即1985年4月24日至2003年4月24日期间出生);
8、未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失信被执行人;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通过琼海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qionghai.hainan.gov.cn/)、海招网(http://hainan.zhaopin.com/)、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4月25日至4月26日(9:00——11:30,15:00—17:30)。
2.现场报名地点: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博雅楼(具体教室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职位。根据报考职位所需的条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校园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校园公开招聘任何阶段(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回避制度的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4.报名要求:
(1)应聘者须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琼海市2021年校园公开招聘特殊教育学校专任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尚未取得相应证书的,可于2021年8月1日前提供所聘用岗位规定的学历、教师资格证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3)提供2张一寸照片。
5.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报名表中的诚信承诺书、《琼海市2021年校园公开招聘特殊教育学校专任教师公告1号》、招聘职位表等,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和如实提交有关报名材料。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涂改(变造)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6.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招考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材料一律不退还。
(三)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两部分综合计算,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届时现场公布。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4月27日。
笔试内容为特殊教育专业理论知识。笔试不设定开考比例,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均可参加笔试。
2.面试。面试采取说课答辩方式进行。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和职位需求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排名和招考名额,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笔试人数超过1:3的(含1:3),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1:3比例的,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应聘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空缺,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考试地点设在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申请复检,并到同级别的另外一家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应聘人员放弃考察或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由领导小组成员集体研究,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如有自愿放弃的或公示有异议经查实被取消拟聘资格的,空缺的名额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拟聘用人员呈报市政府审批。
(七)办理聘用手续。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以及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有关问题说明
(一)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市特殊教育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898-62835439;18976900039
附:1.琼海市2021年校园公开招聘特殊教育学校专任教师职位表.xls
2.琼海市2021年校园公开招聘特殊教育学校专任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琼海市2021年校园公开招聘特殊教育学校专任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