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东南大学幼儿园位于东南大学四牌楼校区,创办于1952年,是一个历史悠久、有着优良传统和文化积淀的大型园所,幼儿园占地面积约7000㎡。结合我校教育事业发展和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我校幼儿园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优秀幼儿教师,按事业编制聘用。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应聘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2、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3、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及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1年8月1日前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4、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幼儿教育工作经历且具有中级职称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及聘用方式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请登录东南大学招聘系统http://zp.ehall.seu.edu.cn进行网上报名(不接收其他形式报名)(注:推荐使用GoogleChrome浏览器或将360浏览器改成极速模式)。报名开启时间:2021年4月26日12:00。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5月9日23:59。有关要求:
(1)请应聘人员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就业推荐表、学籍在线报告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上传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
(3)应聘人员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资格审查
根据设置的招聘条件,报名截止后,学校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可在5月17日以后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三、招聘安排
(一)本次招聘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按照通知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成绩50%为合格,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1:3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需应聘人员本人到场,并携带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所有报名材料原件(校验)、复印件(留存)。请注意,应届毕业生请携带《就业推荐表》原件(需毕业学校就业办盖章)。
3.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舞蹈、弹琴、唱歌、绘画、说课等基本技能。其中舞蹈、弹琴、唱歌的曲目自定,请提前做好准备;绘画、说课的命题当场随机抽取。
(二)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考察
1.考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
2.学校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校研究决定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名单在东南大学官网人事处主页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东南大学为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符合条件的,再根据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可取消录用资格: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办理入职手续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办理入职手续后,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证明者(规定时间根据岗位需求一般为1个月,特殊情况最多不超过2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毕业者。
六、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七、咨询电话
联系电话:025-52090260、83792753(人事处)
025-83792263-207(东南大学幼儿园)
招聘系统问题联系电话:025-52090048(网络中心)
本公告由东南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