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镇中心幼儿园2021年编外合同制教师招聘简章
长安镇中心幼儿园是长安镇人民政府主办的准公益类事业单位,现因学前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教师。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专任教师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6日——5月14日
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长安镇中心幼儿园1号楼二楼行政办公室(第一个办公室)
三、招聘条件及待遇
1.热爱幼儿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扎实,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2.学前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年龄40周岁以下。取得一级教师职称或具有艺术类特长优先考虑。
3.工资待遇从优,录用后按照上级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养老、医疗等五险一金,在高新区工作享受补贴。
4.必须服从长安镇中心幼儿园岗位调配原则。
四、应聘程序
1.报名登记
(1)应聘人员现场填写《长安镇幼儿园教师招聘报名表》。
(2)上交材料:
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普通话、各类荣誉证书)等原件与复印件,并提供近期一寸照片1张。
(3)2021年应届毕业生凭学校就业推荐表或毕业生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2.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试讲:尝试将指定的一个教学内容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进行分析、设计,并用十分钟时间进行试讲。
弹唱:自弹自唱一首指定的幼儿歌曲。
艺术特长展示:现场展示一项技能(时间3分钟以内)。
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试讲”满分为40分,“弹唱”满分为40分,“艺术特长展示”满分为20分。
3.体检、录取
根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应聘人员中按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录用人员,经体检合格后,报长安镇(高新区)党委、政府批准后录用。
五、其他
招聘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87411994
海宁市长安镇中心幼儿园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