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临夏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4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7〕276号)、《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甘人社明电〔2020〕54号)、《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0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有效解决全州各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紧缺问题,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经州委、州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2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共计321名,其中州直22名、临夏市139名、临夏县48名、永靖县60名、和政县13名、东乡县39名。
综合类共计112名,其中州直22名、临夏县38名、和政县13名、东乡县39名。
卫生类共计92名,其中临夏市82名、临夏县10名。
教育类共计117名,其中临夏市57名、永靖县60名。
二、招聘范围
(一)综合类
1.户籍
州民族歌舞团:全国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其余乡镇岗位:临夏州户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学历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州民族歌舞剧团舞蹈表演岗位可放宽至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岗位代码A008)。
3.年龄
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4月29日以后出生);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40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4月29日以后出生)。
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1年临夏州综合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卫生类
1.户籍
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岗位:全国医学类专业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临夏州户籍医学类专业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学历
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岗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
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4月29日以后出生);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40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4月29日以后出生)。
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1年临夏州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2)。
(三)教育类
1.户籍
临夏州户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学历
幼儿园学段: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小学及以上学段: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
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30周岁及以下(即1990年4月29日以后出生);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4月29日以后出生)。
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1年临夏州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3)。
三、招聘条件
1.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各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户籍及其他所需招聘条件。
3.根据《甘肃省教育厅等五部门<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20)10号)要求,将2017年起国家统招入学并能按公告规定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委培定向生除外),在符合其他招聘条件时纳入招聘范围。
4.符合各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
5.身体健康,具有履职必备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或不予招聘:
1.资格复审结束前,未取得相应学历、相关证件或不具备相关招聘条件的。
2.截止公告发布日,尚在临夏州内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工作人员。
3.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4.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7.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请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并仔细阅读系统提示内容,严格按照系统要求规范填写报名申请。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报名前,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和“招聘岗位条件”,于2021年5月17日8∶00-5月23日20∶00登录临夏州人民政府网(www.linxia.gov.cn)、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linxia.gov.cn)、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网站(jyj.linxia.gov.cn),进入报名系统入口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名申请,填写完报名信息后务必进行报名信息提交审核,未提交审核的信息为无效信息,未按报名流程报名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注册完成后,上传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生成的照片。
每名考生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能重复交叉报名。重复交叉报名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阅读本公告及其附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岗位招聘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网上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考生本人姓名、有效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码等信息,报名与考试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填写信息时,应信守本人在网络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填报或选择,并仔细核对有关信息。在填写所学专业时须按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上所载的专业名称全称填写。专业名称中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不同,连接词互换,连接词增减,多、少一个“学”字,最后一个“学”字的增减,英文字母大小写不同,专业前(后)包含“硕士”或“专业”两字等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考生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后面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只能将括号前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
因应聘人员通讯不畅通、提交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等原因,造成应聘人员无法考试、耽误资格审核及体检等后果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与考生网上报名同步进行。综合类岗位的资格初审由州人社局、州文广旅局和县(市)人社局负责,卫生类岗位的资格初审由州卫健委和县(市)卫健局负责,教育类岗位的资格初审由州教育局和县(市)教育局负责。提交报名申请并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可更改,请应聘人员慎重选择报考岗位。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报名系统本人报考页面公布。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请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名截止前,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申请尚未进行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如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自负。
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于2021年5月17日8∶00-5月25日20∶00登录报名系统按提示缴纳考试费用并及时确认缴费结果。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考试费收费主体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9〕422号)精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人150元。应聘人员如未按规定时间、规定标准缴费,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5.查询报考人数。应聘人员可通过临夏州人民政府网、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网站查阅报考情况。
6.报名信息修改。为确保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报考人员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报考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提供《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及相关证明资料。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26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二)准考证
准考证由考生登录准考证打印系统,按照提示打印并妥善保管,以备考试、资格复审、考察、体检等环节使用,无本人《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准考证打印系统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
1.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考试时间、地点
笔试拟于2021年6月19日举行,面试拟于2021年7月17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及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以《准考证》及《面试通知书》为准。考试时间如因疫情原因确需推迟的,另行通知。
应试人员必须携带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网上打印的《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参加笔试或面试,证件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身份证遗失的报考人员,应在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3.考试内容
笔试: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报名人员全部进入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笔试分值100分。
综合类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其中,州民族歌舞剧团音乐剧(舞台剧)演员(A001)、声乐演员(A002)岗位测试内容涵盖50%的公共基础知识和50%的音乐学理论知识,二胡演奏员(A003)、竹笛演奏员(A004)、钢琴演奏员(A005)、小提琴演奏员(A006)岗位测试内容涵盖50%的公共基础知识和50%的基本乐理知识,创作室作曲(A007)岗位测试内容涵盖50%的公共基础知识和50%的作曲技术理论知识,舞蹈表演(A008)岗位测试内容涵盖50%的公共基础知识和50%的艺术概论、舞蹈艺术概论知识。
卫生类岗位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
教育类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测试内容涵盖50%的公共基础知识和50%的教育基础知识。
面试:面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参加笔试人数达到面试比例的,按各岗位招聘计划3∶1的比例及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各岗位实际参加考试人员笔试末位成绩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控制线者进入面试。笔试缺考、违纪或笔试成绩为0者,不得进入面试。
教育类岗位采用现场讲课方式进行面试,州民族歌舞团岗位采用专业测试方式进行面试,其余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笔试结束后,面试实施方案在面试开始前一周通过临夏州人民政府网、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网站公布。
4.确定成绩。笔试缺考、违纪或笔试成绩为0者,面试缺考、违纪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计算最终成绩。
州民族歌舞团岗位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最终成绩,其余岗位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最终成绩。最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四)确定资格复审及考察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及考察人员名单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及应聘人员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各岗位招聘计划末位最终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资格复审及考察人员,若笔试成绩也相同时采用加试面试的方式竞聘。
(五)资格复审及考察
为适当简化招聘程序,资格复审及考察同步进行。资格复审及考察人员持相关证件和材料于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提交考察材料,具体时间及地点以临夏州人民政府网、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网站通知为准。
资格复审及考察主要通过审核有关证件、材料、查阅档案、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函调、个别谈话、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进行延伸考察等,严格审核认定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按照中组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规定,对资格复审及考察人员档案进行严格审核。
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相关证件材料的,按自愿放弃对待。本公告所列明的所有招聘条件须在资格复审结束前取得为准,在资格复审结束后取得的视为未取得或不具备相关条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资格复审及考察不合格的或本人放弃资格复审及考察资格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按同岗位最终成绩依序等额递补。
(六)体检
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州招聘办安排到另外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试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试人员,不予聘用。
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按同岗位最终成绩依序等额递补。
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同岗位最终成绩依序等额递补。
(七)公示
资格复审、考察及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临夏州人民政府网、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出现自愿放弃招聘资格人员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对公示期间被反映有问题的,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审批、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报州委州政府研究后,由各事业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各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实施岗位聘用、兑现相应待遇,并组织为期一周的岗前培训。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一经聘用,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调离招聘岗位。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具体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在临夏州人民政府网、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网站发布。综合类岗位有关问题由州人社局负责解释,卫生类岗位有关问题由州卫健委负责解释,教育类岗位有关问题由州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根据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发布本次招聘工作疫情防控有关通知,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考生要随时关注临夏州人民政府网、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网站,自觉遵守相关要求。凡违反国家和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不法利益团伙举办的各类违规培训、短信诈骗等行为,广大应试人员要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四)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五)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七、组织实施及监督
本次招聘在2021年临夏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全程指导,州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由州人社局、州卫健委、州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要履行主体责任,对所管辖事业单位的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为保证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全过程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面试实施方案、考试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等有关信息将及时在临夏州人民政府网、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临夏回族自治州教育局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
州纪委监委派驻州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930-6219961
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卫健委纪检监察组0930-6282385
州纪委监委派驻州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930-6225687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
临夏州人社局0930-6228643
临夏州卫健委0930-6214366
临夏州教育局0930-6218074
临夏州文广旅局0930-6221312
临夏市教育局0930-6312197
临夏市卫健局0930-6312882
临夏县人社局0930-3222015
临夏县卫健局0930-3222122
永靖县教育局0930-8832243
和政县人社局0930-5921091
东乡县人社局0930-7121755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附件:
1.2021年临夏州综合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2.2021年临夏州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3.2021年临夏州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4.专业目录.zip
2021年临夏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