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半年杭州市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第二批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及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结合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现将2021年上半年杭州市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杭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杭州市教育局组织,杭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具体实施。
2.凡在杭高校2021届本、专科毕业生及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均可在受理申请期限内向各教师资格认定受理机构(详见附件1)提出申请。
3.2021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认定工作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网上报名时选择就读学校为确认点,具体安排由学校另行通知。
4.本批次认定申请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网上申报阶段:
5月18日-5月31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网上申报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可自主选择受理机构(详见附件1)。
第二阶段为政策咨询、电子材料提交及申请受理阶段:
5月18日-6月9日,政策咨询。申请人如有疑问,可至相应受理机构(与网上申报时选择的受理机构一致,下同)现场咨询或电话咨询,确定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6月10日-6月24日,体检。申请人至相应的受理机构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安排详见附件2;个人体检时间以受理机构通知为准,请注意查看QQ群或钉钉群或短信通知)。申请人需参加体检全部项目(如胸透等),请视自身情况酌情安排。
5月18日-6月24日,电子材料提交(清单详见附件3)。2021年上半年杭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继续实行“跑零次”,申请人相关资料如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杭州市公共数据平台信息核验通过,无须提交任何材料。核验未全部通过的申请人,须将相应材料扫描件发送至受理机构工作邮箱(详见附件1)。
6月25日,受理机构审核材料,明确受理意见,发布受理公告。
予以受理的申请人须将一张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必须与网报上传照片一致,背面写上姓名)邮寄至相应受理机构(通讯地址详见附件1),或于体检当天交受理机构工作人员。
5.如需调整认定机构、受理机构,截止日期为各受理机构体检前一个工作日。
6.申请人网上申请后须加入相应受理机构的QQ群或钉钉群(详见附件1),以便政策咨询、信息沟通。
7.认定结果将于7月17日左右通过杭州教育网公示。证书、行政许可决定书等材料统一邮寄送达(邮费由认定机构承担),须申请人本人签收。
8.申请人在认定过程中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申请人对提交虚假材料所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9.有关教师资格种类、教师资格认定条件、资格认定申请程序等具体政策,可向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咨询。
杭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咨询电话:0571-87917210;地址:拱墅区东新路重机巷56号8楼。
附件:1.杭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受理机构信息表
2.体检注意事项及具体安排
3.电子材料提交清单
杭州市教育局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二日